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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沙如何才能落戶,長沙的落戶條件是什麽?

滿足長沙的落戶條件就可以落戶,長沙的落戶條件是:

壹、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地區。

二、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或已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合夥人、出資人、股東等及個體工商戶,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三、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擁有了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實行“壹房壹戶”落戶,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

進行析產的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由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有人協議並經公證確定壹名遷入人。

四、按照國家和湖南省關於人才認定的相關規定,獲得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人才,憑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五、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前款規定以外的高校、職院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以及在我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六、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中、高級職(執)業資格,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擴展資料

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以及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進行。

但由於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

因此,妳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後,依據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然後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內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長沙市人民政府--長沙市公安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市外遷入人員落戶條件的通知 長公通[2018]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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