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取飛行任務以及任務委托書;
2、提前7天攜帶相關文件、材料在駐當地部隊司令部辦理審批手續;
3、攜帶相應文件材料在民航XX(所在地)監管局運輸處、空管處辦理相關手續;
4、攜帶獲批復印件以及相應的文件材料在民航XX(所在地)空管分局管制運行部辦理相關手續。
5、與民航XX(所在地)空管分局鑒定飛行管制保障協議(或召開飛行協調會);
6、實施日前壹天15時前向當地空管部門提交飛行計劃,如不在機場管制範圍內可直接向民航XX(所在地)空管分局管制運行部區域管制室提交,在飛行實施前1小時提出申請;
7、區域管制室向中國人民解放軍駐當地戰區空軍參謀部航空管制處提交飛行申請;
8、中國人民解放軍駐當地戰區空軍參謀部航空管制處給予調配意見。
擴展資料:
地區辦理通用航空公司任務審批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運營執照;
2、航空起適航資質
3、人員執照;
4、任務委托書;
5、任務申請書
6、申請空域的坐標位置
如任務性質涉及:
外國航空器或外國人使用我國航空器,則需有總參謀部批準文件;
航空攝影、遙感、物探,則需大軍區(如成都軍區)以上機關批準文件;
體育類飛行器,則需地市級以上體育部門許可證明;
大型群眾性、空中廣告宣傳活動,則需當地公安機關部許可證明;
無人機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則需地市級以上氣象部門許可證明。
百度百科-無人機航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