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鍋爐在運行前進行化學清洗,以清除設備制造和加工過程中形成的高溫氧化皮和氧化矽皮,以及在儲存、運輸和安裝過程中產生的腐蝕產物、沈積物、油脂塗層和焊渣汙染物等。經論證,如果在新鍋爐投運前未進行化學清洗,則鍋爐投運後,水、蒸汽的各類雜質和裝置存在如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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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它直接抑制管壁傳熱或產生結垢,造成爐管金屬過熱和損壞,縮短鍋爐壽命。
二、在鍋爐運行過程中,促進了貯存場所的腐蝕,導致爐管稀釋穿孔,引起爐管爆炸。
三、在爐水中形成的沈積物和沈積物阻礙或破壞了蒸汽和水的正常流動。
四、鍋爐水的矽、鐵等水質指標不合格,延長了電廠的啟動時間,危及汽輪機的正常運行,相反,新鍋爐投運前的化學清洗不僅有利於鍋爐的安全運行,但也能改善鍋爐啟動階段的水汽質量,使其迅速達到正常標準,從而大大縮短從啟動到正常運行的時間。
新建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參考規範《電力建設施工技術規範? 第2部分:鍋爐機組》 DL 5190.2-2012
《火力發電廠鍋爐化學清洗導則》DL/T ? 794-2012
《鍋爐化學清洗規則》TSG ? G5003-2008
《鍋爐水(介)質處理監督管理規則》TSG ? G5001-2010
《發電廠熱力設備化學清洗單位管理規定 ? 》DL/T 977-2013
《電力基本建設熱力設備化學監督導則》DL/T ? 889-2015
《鍋爐化學清洗單位能力評定》T/CBWQA ? 0005-2017 ?
新建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要求電力行業頒發的A級資質證書
中國鍋爐水處理協會頒發的A級資質證書
新建鍋爐清洗(酸洗)後的質量保證:1、新建鍋爐化學清洗應對清洗準備、清洗實施、清洗後的保護進行全過程質量管理,應包括清洗樣管采集、清洗小型試驗、清洗單位選擇、清洗方案制定、清洗藥品檢驗、臨時系統安裝、清洗條件確認、清洗工藝實施、清洗化學檢測、清洗質量評定、清洗廢液處理、臨時系統拆除、鍋爐清洗後防銹蝕保護等所有環節。
2、清洗單位應監理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在人員、設備設施、物資采購、清洗服務、項目分包、防止清洗質量事故、作業文件和記錄等方面做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3、新建鍋爐清洗項目負責人應由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人員承擔。
4、新建鍋爐化學清洗實施前應由業主、監理和清洗單位聯合做好清洗條件的檢查確認。
因此,新建鍋爐化學清洗非常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