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材料接收截止的五天後。
社會學院博士生招生申請—考核工作由社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壹負責。
以報考導師為單位,根據導師招生名額、申請考核制考生英語、研究計劃陳述、抽題回答計算出綜合得分,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及候補名單。
本院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將在院系公示擬錄取擬錄取名單前進行替敗余態補,具體規則如下:候補名單確定的原則是以導師為單位,按照成績由高到低候補。
如果該導毀芹師察源名下已無其他報考考生,根據專業需求和學科發展,將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經領導小組確定審核後將擬錄取名單和候補名單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替補結果以學校審核結果為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援疆博士師資計劃”等教育部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和要求。相關專項計劃的擬錄取名單將由學校公示,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結果為準。
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後,網上公布擬錄取博士生名單,經體檢、思品考核、調檔等流程後,向擬錄取考生分發錄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