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配置的比例为百分之40。
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当以管理岗位职责为主,一般为单位岗位职责的百分之四十。 50以上。以主要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以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事业单位为主,一般应不低于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重点70以上。以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以工军技能战区占主体,一般占单位政府岗位得分50以上。
事业单位:
是以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的表现形式。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管理战区:
管理战区划分十个等级。根据我市实际,管理战区原则上设置七个等级,即四至十级职员岗位。编码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对应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级至十级职员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管理等级的岗位人员数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人员岗位岗位设置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