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廢除府州建制,實行省道縣三級制。1912,東湖縣改為宜昌縣,與興山、秭歸、巴東、長陽、五峰、鶴峰等縣同屬京南路。當陽和遠安屬於香南路。1922,宜昌屬於經壹路。1932、1936的宜昌、宜都、當陽、遠安、興山、秭歸、長陽、五峰等縣,先後屬於第九、第六行政監察區,專員辦設在宜昌縣。芷江縣隸屬湖北省第七、第四行政監察區。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宜昌是湘鄂邊區根據地,遠在桂(秭歸)、興(山)-巴(東)、荊(門)-黨(陽)的根據地。解放戰爭時期,1948年8月,中共江漢區委決定正式成立第四專員公署(又稱湘西代辦處),1949年10月,改為當陽代辦處。5月20日1949,宜昌專員辦在當陽成立,同月宜昌黨政領導小組在當陽成立。6月11日,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在當陽陸家灣正式成立。7月1949,宜昌市解放。宜昌機關和宜昌黨政機關立即從當陽遷到宜昌市。1949 165438+10月15,今天宜昌全境解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湖北省分為八個行政區,宜昌行政區專員公署轄宜昌、宜都、枝江、當陽、遠安、興山、秭歸、長陽、五峰九縣。同時,將原宜昌縣及郊區農村劃出,設立宜昌市,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轄。1951改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地區專員,1955改為湖北省宜昌專員。6月,1954,11,宜昌成為宜昌專署領導。此時宜昌轄9縣1市。1955年7月,芷江縣撤銷,轄區並入宜都縣。此時宜昌專員公署轄8縣1市。1958 12、撤銷宜昌專員公署,成立宜都工業區行政公署。1961 5月,宜都工業區行政公署撤銷,成立宜昌專員公署。1962年6月,恢復芷江縣,仍屬宜昌代辦所管轄。至此,宜昌專員辦管轄9縣1市。1968 1宜昌區革命委員會成立。1971年1月神農架林區劃歸宜昌地區領導,1972年3月恢復省級。1978年8月,撤銷宜昌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宜昌地區行政公署。1979年6月,宜昌再次成為省會城市。1984 7月13日,國務院批準撤銷長陽縣、五峰縣,分別設立長陽、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1986 12 13、國務院批準宜昌設立西陵、伍家崗、點軍三個縣級行政區。1987 165438+10月30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宜都縣,設立分市(1998 6月11更名為宜市)。1988 10 10月22日,國務院批準當陽縣撤縣設市。
1992年3月,為適應改革發展需要,經中央批準,宜昌市合並實行市領導縣體制。此時,宜昌下轄7縣(宜昌縣、枝江縣、遠安縣、興山縣、秭歸縣、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2市(枝城、當陽市)、3區(西陵、伍家崗、點軍)。1995 3月21日,國務院批準設立宜昌市?v館區。1996年7月30日,國務院批準芷江縣撤縣設市。2001年3月22日,國務院批準撤銷宜昌縣,設立夷陵區。至此,宜昌已轄5區5縣3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