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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中國憲法的嚴格歷史啟蒙(建國前,至少100字)

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憲法

這主要包括清末立憲、北洋軍閥制定的憲法和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對派。

1900義和團運動後,國內民情高漲,清廷迫於革命形勢的迅速發展,為維護自身統治,舉起了制憲大旗。朝廷多次派大臣赴日、英、德、法等國考察,以示其憲政姿態。1908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1911年頒布《憲法十九大原則》。分析當時的形勢,我們不難看出,此時的清廷立憲不過是壹場騙局,而這些所謂的立憲大綱不過是清廷在當時形勢的壓力下,打著“變法”、“立憲”的幌子,企圖緩和國內矛盾,挽救其搖搖欲墜的統治地位。然而清廷的這些伎倆終究阻擋不了歷史的洪流。隨著辛亥革命的爆發,清朝最後壹個封建王朝隨著所謂的制憲而崩潰。

北洋軍閥的做法和清廷如出壹轍,也是形勢所迫,玩憲法把戲。辛亥革命後,袁世凱奪取了軍權,獲得了臨時大總統的職位,然後解散了國民議會,旨在限制其權力的《臨時約法》成了壹張廢紙。為了掩人耳目,袁世凱先提出天壇憲法,再制定中華民國憲法。這部由袁世凱直接授意的憲法,極大地擴大了大總統的權力,為他日後當皇帝準備了法律。但是,歷史並不允許封建君主政體的存在。袁世凱稱帝後不久,全國掀起了壹場轟轟烈烈的擁袁運動。袁世凱不得不取消天皇制,在國人的羞憤中死去。

1927年蔣介石兵變革命後也制定了壹批偽憲法。1931中華民國憲法是根據蔣介石制定的“政治訓練大綱”制定的,其內容實際上為蔣介石的壹黨專政和個人獨裁提供了法律依據。抗日戰爭時期,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動派實行“外忙內妥”的政策,壹方面不抗日,另壹方面加緊對* * *產黨領導的根據地進行瘋狂圍剿。國民黨政府為了欺騙人民,繼續維持其反動統治,在蔣介石的主持下起草了“五年憲法”。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單獨召開國民大會,制定了《中華民國憲法》。這部憲法實際上是“五五憲法”的翻版,其內容以“五五憲法”為基礎,在內容上與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背道而馳,實際上是維護其大資產階級利益的反動憲法。

上述三個時期的制憲雖然發生的時間不同,主體不同,但本質上都是壹樣的:都是為了維護少數人的利益,代表各自的群體。這些憲法的制定並沒有給中國人民帶來民主。相反,他們表現為革命的對立面。這些憲法在內容上壹脈相承,在形式上沿襲,但都屬於半殖民地半封建憲法。

第二,資本主義憲法

前期以1898君主立憲領導的戊戌變法為代表,後期以191民主革命派領導的辛亥革命為代表。

1840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成為半封建半殖民地國家。壹些有識之士帶著對國家衰敗的危機感開始尋找出路。在此背景下,以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提出了自己的憲政思想。他們不斷出書,提出加強政治改革、建立君主立憲制的政治主張。這對處於傀儡地位的光緒皇帝來說,是壹個很好的機會。他多次召見康有為商討變法方案,試圖利用興起的變法運動從慈禧手中奪取政權。然而,在仍然強大的封建勢力的壓制下,維新運動以失敗告終。

與康有為的改良主義不同,孫中山主張學習歐美,實行* * *和憲政。19世紀20年代,中國資本主義有了初步發展,但封建制度的束縛阻礙了民族資本主義的進壹步發展。因此,他們迫切要求改革,以獲得政治和經濟地位。在此背景下,以孫中山為代表的資產階級革命派提出學習歐美憲政,建立* * *共和國。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王朝,結束了幾千年的君主專制。為了建立革命成果,次年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憲法根據三權分立的原則,規定了民主和制度,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以憲法的形式宣告民主和建國。但是,思想的局限決定了這個契約的最終失敗。但是,我們還是對臨時憲法法律的歷史作用給予了正確的評價。正如毛澤東所說,“它在當時是壹個比較好的東西,當然它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資產階級的,但是它是革命的、民主的。”

雖然以上兩種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前者是改良主義,後者是進行反封建鬥爭建立民主,但都是資產階級,所以歸為壹類。

三。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憲法

歷史證明,弱小的民族資產階級不可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務,只能走壹條新的路線——革命徹底性的工人階級組成的中國* *產黨領導下的新民主主義憲政路線。

新民主主義憲政是在革命鬥爭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經受了歷史的考驗。1927年,中國* * *產黨在第壹次國內革命戰爭失敗後,認識到政權只能來自槍桿子,隨著革命的發展建立了各級工農民主政府。日本侵略者的入侵加深了民主危機。為了適應新的革命形勢,中國生產黨召開了第壹次工農兵全國代表大會,並最終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綱要》。它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由人民代表機關通過的憲法文件,是中國憲政史上的壹個創舉。接著,《抗日救國十大綱領》、《陜甘寧邊區行政綱領》、《陜甘寧邊區憲法原則》兩個憲法文件,豐富了新民主主義憲政理論,為以後新中國憲法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經過三大戰役,人民戰爭勝利已定,新中國即將成立。舊的憲法文件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形勢,制定新憲法的條件尚不成熟。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作為人民民主統壹戰線的壹種形式,召開並通過了過渡性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同壹綱領》。新中國成立後,經過幾年的恢復,國內政治經濟形勢基本穩定。面對新的形勢,國家有必要制定壹部完整的憲法。在“同壹綱領”的基礎上,以毛澤東為首的憲法起草委員會起草了新中國的第壹部憲法,經全體代表充分討論後,於1954年9月20日正式通過。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壹部根本法,它的出臺為中國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然而,中國的憲政之路並不是壹帆風順的,它在艱難的道路上曲折發展,並最終確立了正確的方向。由於當時中央領導人對中國現狀的誤解,加上黨內少數人的影響,憲法形同虛設。雖然總體上沒有放棄社會主義道路,但經過反復修改,憲法已經改得面目全非,有些已經偏離了路線。混亂的局面讓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修憲的迫切性。1978 12 18中國生產者黨十壹屆三中全會的召開,重新打開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人們的思想得到了解放。在此背景下,新憲法於1982年正式通過。1982憲法總結歷史經驗,以1954憲法為藍本,在新時期賦予新的內容。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

不難看出,中國憲政的發展是壹個從無到有,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過程,道路曲折坎坷。但只要堅持社會主義,堅持民主法治原則,中國的憲政之路就會越走越寬,民主的前途就會越來越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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