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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60年,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廢除後周皇帝,建立北宋,從而結束了五代十國的戰爭局面。經過長期的混亂,社會經濟日益發展,呈現出壹派繁榮景象。北京首都汴京(今河南省開封市),城墻廣闊,人口稠密,天下第壹富。它已成為該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也是外國使節和宗教信徒非常活躍的市場。日本、朝鮮、越南、泰國、印度尼西亞、阿拉伯等國都曾通過海路來此朝貢貿易。許多來自印度、日本和其他國家的高僧也經常來這裏傳教。當時開封城內店鋪不計其數,娛樂用的勾欄、瓦舍比比皆是;宮殿和房屋密密麻麻,沒有壹點空隙。有人描述當時的盛況說:“以前海水難澆,除了梁園,都是村。”

因為汴京城的建築都是屋檐相連,所以風燭很多。每當壹不小心發生火災,就很難撲滅,造成無窮的危害。據史料記載,索國寺、建龍觀、月華門、元佐宮等地發生火災,燒毀房屋數百間。最嚴重的是,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四月,元延宮發生火災,“火的延伸留下了天象符門、藏殿、袁超殿、甘源門、崇文書院、秘閣、天書儲香”(《松石五行貨殖》第65438號)因此,如何防火是北宋統治階級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公元1023年,仁宗趙真登基後,制定了嚴密的防火措施,並下旨選拔有能力的士官組成隊伍,設立專門的消防機構——軍巡店。

據《東京夢錄》記載,在汴京城,“每巷三百步,有軍巡店五兵”。這些士官都經過了嚴格的訓練,技術過硬,技術高超,膽大包天,責任心強。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夜間巡邏”,督促居民按時熄燈,消除火災隱患。為了及時發現火情,軍巡店還在“高磚火樓,樓上有人盼。”戰士們輪流躺著,日夜值班。發現火情及時上報。樓下“官房數間,守備兵百余人”,各種滅火器材壹應俱全;“如大小桶、麻墊、斧鋸、梯子、火叉、大繩、鐵貓等”,應有盡有。壹旦發生火災,這些士官立即帶著消防器材前往火災現場滅火。與此同時,鋪路士兵還向火區的軍政長官、開封府尹,以及負責保衛京都的馬步殿前第三官員報告說,“領軍兵卒都出動了”。戰鬥中,各部隊密切配合,有的保持警戒,有的維持秩序;有的救助安置受傷居民;壹些救援財產;有的提水滅火,沒有亂。所以“每壹次滅火,都是壹瞬間就被撲滅”,“不勞民傷財”。

軍巡店的職責是滅火和防火。當時“京都禁火”,午夜時分,無論官民,都要定時熄燈,不得違抗。晚上,士兵在街上巡邏,檢查和監督禁火令的執行情況。如果晚上有祭奠死者的活動,壹定要在午夜後進行,並提前報告軍巡店,以便記錄士兵,避免將祭祀用的紙錢誤認為火警,造成城內的恐慌和混亂。仁宗年間,唐朝使臣狄青半夜奠酒。由於疏忽,他沒有向軍事巡邏隊報到。瞭望塔上的軍士發現後,趕緊通知店鋪士兵出去,這才引起了壹場虛驚。狄青深感不安。

1131年,宋高宗趙構遷都臨安(今浙江杭州),建立南宋。這時,消防機構變得更加完善。據《孟良錄》記載,臨安“官府坊巷,近二百步,設軍巡鋪”。主要街道都設有“角衛”,駐紮在消防隊,稱為“角衛”或“角衛”。全市有2300多名“角巡官”,建立了20多個瞭望塔。為了準確識別火災位置,特別規定了報警信號。如果白天發現火情,馬上用旗子指示方向:在朝天門,用三面旗指著;朝天門外,以兩面旗指之;城外有火,以旗指之;晚上用燈籠代替旗子。

還制定了嚴格的獎懲制度,鼓勵角防部隊在滅火戰鬥中奮勇向前,把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對於服從命令、“打硬仗”的,“給予獎勵”;對在滅火中受傷的“醫療條件差”者,給予假療養。個人“不盡力,如玩忽職守,不服從命令,怕死,依軍法懲處。”

軍巡店——作為我國專職消防力量,其成立之早、組織之嚴密、裝備之眾多、體系之完善,在世界消防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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