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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休謨的壹生

大衛·休謨(後改名休謨)於171年(儒略歷)4月26日出生在蘇格蘭愛丁堡的壹所公寓裏。他的父親是約瑟夫·休姆,是尼恩韋爾的壹名律師,他的母親是法爾科內夫人。休謨長大後偶爾會回到他在寧威爾的家鄉。他在1734年把自己的名字從休謨改成了休謨,因為英國人很難用蘇格蘭的方式正確讀出休謨這個名字。休謨在年僅12歲的時候(當時正常的錄取年齡是14歲)被家人送到了愛丁堡大學。起初,休謨打算從事法律職業,但很快他發現自己“對學習除哲學和知識之外的壹切都感到極其厭倦”。當我的家人想象我在讀Wuette和Venias(當時兩位著名的法學家)的時候,我實際上是在讀西塞羅和維吉爾。”休謨不喜歡大學裏的教授。他曾經在1735跟壹個朋友說過:“妳根本學不到教授的東西。那些東西都在書裏。”十八歲時,休謨在哲學研究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使他能夠完全面對這個“全新的思維領域”,並使他決心“拋棄其他壹切快樂和事業,投身於這個領域。”休謨沒有解釋為什麽會有這個重大突破,但大概是他的因果論,即我們對世界因果關系的理解取決於我們的情感、風俗習慣,而不是理性,也不是抽象的、永恒的自然規律。當時,壹個貧窮的蘇格蘭人可以選擇的職業道路非常少。休謨面臨著成為家庭教師或商人的職員這兩個選擇,他最終選擇了後者。1734年,休謨在布裏斯托爾做了幾個月的生意後,前往法國安茹的La Flè che,在那裏休謨經常與來自普裏坦納軍事學校的耶穌會學生進行哲學討論,勒內·笛卡爾也是該校的畢業生。在那裏生活的四年時間裏,休謨為自己制定了職業規劃,決心“過非常簡單的生活來應付我有限的財產,從而保證我的獨立性,除了增強自己的文采,我什麽都不用考慮。”休謨定居法國時也完成了壹部人性論,當時他只有26歲。雖然現代

大多數學者將《人性論》視為休謨最重要的著作,也是哲學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壹,但它最初出版時並沒有得到太多的關註。休謨在記錄自己當時缺乏公眾關註時寫道:“媒體對這本書的反應是沈默的,甚至那些熱心的讀者也沒有得到任何解釋。但我本來就養成了樂觀開朗的性格,很快就從這樣的挫折中站起來,繼續在農村努力學習。”他繼續寫《人性論》的摘要,但沒有寫自己的名字。他試圖縮短和精簡他以前的長篇作品,以吸引更多的讀者,但即使經過這樣的努力,他仍然未能重新獲得這本書的重要性。撰寫《人性論》的艱辛過程讓年輕的休謨幾乎精神錯亂。為了恢復正常的思維能力,休謨決定暫時回歸平凡的生活。在1744的論文集《道德與政治》出版後,休謨申請成為愛丁堡大學倫理學和精神哲學系的教授,但被大學拒絕。在1745年詹姆斯黨叛亂期間,休姆成為了安娜戴爾侯爵(1720-1792)的家庭女教師,被當時的官員形容為“瘋子”。這份工作只做了壹年左右就結束了。但也是在這個時期,休謨開始寫他的歷史巨著《大不列顛史》,歷時65,438+05年,寫的時候超過了壹百萬字,最後從65,438+0754到65,438+0762分六卷發行。在此期間,休謨參加了詹姆斯·伯內特創建的卡諾蓋特劇院,他還結識了當時在愛丁堡的許多其他蘇格蘭啟蒙哲學家。從1748開始,他擔任聖克萊爾將軍的秘書長三年,同時寫了他的書《關於人類理解的探究》。然而,和之前的書壹樣,這本書在當時出版時並沒有受到重視。這時,休謨被教會指控為異端,休謨的壹個年輕朋友站出來為他辯護,認為休謨作為壹個無神論者,不屬於教會的管轄範圍。雖然後來休謨被無罪釋放,但格拉斯哥大學仍然拒絕了休謨擔任哲學教授的申請,這可能也是由於另壹位哲學家托馬斯·裏德強烈批判休謨的形而上學所致。根據休謨的自傳,直到1752年他回到愛丁堡,“愛丁堡大學讓我成為他們圖書館的圖書管理員。這個職位只賺了很少的薪水,卻給了我接觸如此龐大的圖書館的機會。”愛丁堡大學圖書館的豐富資源使休謨能夠繼續他對大不列顛歷史的研究。休謨最終成為著名的批評家和歷史學家。他的巨著《大不列顛史》描述了從撒克遜王國到光榮革命的歷史,壹出版就成了暢銷書。在這本書中,休謨把政治制度下的人塑造成文化習俗的產物。這些人傳統上傾向於服從現有政府,只有在面臨不確定的情況時才會尋求改變。從這個角度來看,只有宗教差異才能讓人偏離日常生活,開始關註政治事務。休謨早期的論文《論迷信與宗教》為他後來幾乎所有的宗教史著作奠定了基礎。在休謨時代,想要批判宗教信仰的人還是要謹慎。例如,就在休謨出生前15年,18歲的大學生托馬斯·艾肯黑德(Thomas Aikenhead)因批評基督教是“胡說八道”而被教會起訴,最終被判犯有瀆神罪並處以絞刑。所以休謨只是婉轉的表達了自己的理論,大部分都是在與虛構人物的對話中呈現的。休謨直到1776年去世那壹年才承認自己是人性論的作者。他的論文《論自殺》和《論靈魂不朽》,以及他的著作《關於自然宗教的對話錄》都是在他死後出版的(分別出版於1778和1779),這些作品都沒有休謨或出版商的名字。休謨為隱藏其作者身份所做的這些安排,也使得學者們對於休謨是自然神論者還是無神論者仍有很大的爭議。不管怎麽說,當時休謨是無神論者的謠言,真的讓休謨碰壁了,求職時被封殺了。休謨曾向壹位朋友提到,他意外地“皈依”成了壹名基督徒:他在去監督新居建築工地的路上,穿過愛丁堡市中心壹個剛剛幹涸的湖泊時,不慎滑入泥潭,因肥胖而被困在那裏。這時,壹些賣魚的人恰好路過,看到了休謨的困境,但他們很快認出他就是著名的無神論者,於是拒絕營救他。休謨答應成為基督徒,被迫在泥地裏讀主禱文和信條之後,這些強壯的賣魚人才把他拉了上來。休謨事後對朋友開玩笑說,這些魚女是“他見過的最聰明的神學家”。1763年至1765年,休謨在巴黎擔任哈特福德伯爵的秘書,在那裏受到伏爾泰的仰慕,被譽為巴黎社交圈的名人。同時,他也結識了讓·雅克·羅索。他們起初成了好朋友,但最後因為想法不同而分開了。休謨這樣描述他在巴黎的生活:“我真的經常想回到愛丁堡普通而粗糙的撲克俱樂部……去糾正和緩解這些天來如此多的感官刺激。”休謨在1768年回到愛丁堡定居。1770年左右,隨著德國哲學家伊曼努爾·康德稱贊休謨把他從“教條的噩夢”中喚醒,休謨的哲學著作開始獲得大眾的關註,也是在這之後,他才獲得了壹生都沒有獲得過的名聲。詹姆斯·博斯韋爾在去世前壹周拜訪了休謨,休謨向博斯韋爾透露,他真的開始相信那些之前被他視為“最不合理的迷信”的理論——即人死後會有來生。休謨為自己寫的墓誌銘是:“生於1711,死於[…]——讓後人來填空。”休謨在1776年去世後,被安葬在他生前安排的“簡易羅馬墓地”,該墓地位於愛丁堡的卡爾頓山東側,俯瞰著他在城裏的家鄉。休謨雖然是18世紀的哲學家,但他的著作中討論的大部分話題都與現代哲學中的主要爭論密切相關,這與同時代的其他哲學家相比是相當罕見的。休謨最有影響的壹些哲學思想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因果關系休謨主張,大多數人認為,只要壹個事物伴隨著另壹個事物而來,這兩個事物之間就必然有聯系,這使得後者與前者壹起出現(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它在那之後出現,所以它必然來自於此)。休謨在《人性論》和後來的《人的理解論》中駁斥了這壹理論。他指出,雖然我們可以觀察到壹個事物伴隨著另壹個事物而來,但我們無法觀察到任何兩個事物之間的關系。根據他的懷疑主義認識論,我們只能相信從我們的觀察中獲得的知識。休謨認為,我們的因果概念只是壹種想法,即我們期望壹件事情伴隨著另壹件事情發生。“我們不知道因果關系,只知道有些事情總是聯系在壹起的,而這些事情在過去的經驗中從來沒有分離過。我們看不透這些東西聯系在壹起背後的合理性。我們只能觀察這些東西本身,發現這些東西總是通過壹種頻繁的聯系被我們的想象力歸類。”(休謨,1740: 93)因此,我們不能說壹個事物制造另壹個事物。我們只知道壹件事可能與另壹件事有關。休謨在這裏提出了“常合”壹詞,意思是當我們看到壹個事物總是“引起”另壹個事物時,我們看到的其實是壹個事物總是與另壹個事物“頻繁地聯系”。因此,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壹件事確實引起了另壹件事,而且這兩件事在未來也不壹定總是“聯系在壹起”的(pop kin & amp;amp漫步,1993: 268).我們之所以相信因果關系,並不是因為因果關系是自然界的本質,而是因為我們的心理習慣和人性(pop kin & amp;amp漫步,1993: 272).休謨提出的這壹說法有力地駁斥了因果論。休謨之後的壹些哲學家,如伯特蘭·羅素,完全拋棄了因果關系的概念,只把它當作壹種迷信。但這裏也出現了因果關系的問題——我們關於因果聯系的知識從何而來?我們能認識到什麽樣的聯系?這個問題仍然沒有明確的答案。休謨聲稱,人類(以及其他動物)有壹種信任因果關系的本能,這種本能來自於我們神經系統中形成的習慣。我們長期擺脫不了這個習慣,但我們沒有任何論據,也無法通過演繹或歸納來證明這個習慣是正確的,就像我們對世界之外的地方壹無所知壹樣。值得註意的是,雖然“頻繁聯系”理論被普遍認為是休謨提出的,但在休謨之前很久,可能仍有其他哲學家提出過類似的概念。中世紀哲學家邁蒙尼德引用了幾位同樣不相信因果關系的伊斯蘭哲學家。他在《困惑者指南》壹書中寫道:“簡而言之,我們不應該說‘這個’是‘那個’的原因。”從這些埃斯蘭哲學家的觀點來看,造物主創造的壹切都是獨立的,互不聯系的,所以這些東西之間沒有壹定的聯系。在《論人類理解》壹書中,休謨認為,人類所有的思維活動可以分為兩種類型:對“觀念關系”和“事實問題”的追求。前者涉及抽象的邏輯概念和數學,主要是直觀和邏輯推導;後者側重於對現實世界的研究。為了避免受到任何我們不知道的實際真相或我們在過去的經驗中沒有感知到的事實的影響,我們必須使用歸納思維。歸納思維的原則是假設我們過去的行為可以成為未來行為的可靠指南(這有時被稱為自然的壹致性)。比如,如果按照以往的經驗,太陽總是從東方升起,從西方落下,那麽歸納推理就會告訴我們,未來太陽仍有可能從東方升起,從西方落下。但是我們如何解釋我們做出這種推論的能力呢?休謨認為,我們不可能把我們的思維能力解釋為理性的產物,因為理性只能來自兩種途徑,而這兩種途徑都不能作為我們推理思維的基礎:論證或直覺:這樣的思維基本上是先驗的,我們無法用先驗知識證明未來將與過去壹致,因為可以(邏輯上)想出來的明顯事實是世界不再壹致。休謨在這裏沒有清楚地區分自然壹致性的總體原則和壹個“具體的”壹致性原則之間的區別。壹個哲學家可能會爭辯說(或者可能是康德學派),事實上我們真的很難想象世界不以壹種“確定”的形式運行;但休謨在這裏提出的關鍵點是,即使是自然運行中任何“特定”的統壹原理,在未來也可能停止運行。所以不能把歸納思維建立在先驗知識的基礎上。也不能求助於過去歸納推理的成功經驗來證明歸納推理的可靠性,因為這會構成循環論證。休謨接著得出結論,我們的思維能力不具備理性基礎,因為沒有任何形式的理性能夠證明這樣的能力。這裏需要註意的是,休謨並不是在鼓吹以下幾點:他並不是在鼓吹歸納法因為不屬於演繹而不合理(休謨不是所謂的“演繹主義者”)。正如休謨在《論懷疑主義與理性》壹節中所說,他主張,如果理性可以毫無根據地形成我們的思想,如果思想自始至終都是由理性構成的,那麽我們就根本不能相信任何東西,包括任何由直覺或演繹得出的真理。另外,休謨並不主張歸納法不可行,也不認為歸納法不能得出可靠的結論。相反,休謨主張這種歸納思維實際上並不是由理性構成的。休謨理論的另壹個關鍵點是,盡管休謨對歸納屬於理性思維的可能性持悲觀態度,但他仍然認為歸納推理具有壹種卓越而神奇的預見未來的能力。為了解決我們在理解歸納推理時所面臨的問題,休謨提出了“自然”作為問題的答案。大自然決定了未來會有更多我們期待的與過去相似的事情,而“這種思維方式讓我們通過同樣的原因推斷出可能的結果,反之亦然。”這種思維方式是所有人類在世界上生存不可或缺的條件。但是我們不能相信我們的理性所作出的錯誤推論,這種推論不僅思維遲鈍,而且從我們出生起就非常容易在我們的生活中犯錯誤(《人類理解論》,5.2.22)。休謨的說法大概是那個時代(前達爾文時代)最接近進化論關於人類歸納思維能力的說法了。休謨在這裏也突出了自己與所有無神論思想家的主要區別,完整地呈現了自己作為自然主義思想家的壹面。休謨指出,我們通常假設我們和五年前壹樣,盡管我們在很多方面都發生了變化。五年前和現在我們還是同壹個人。我們也會思考,在不改變自己的情況下,時間能改變壹個人的內心多少。然而,休謨否認神秘的自我和壹個人的各種人格之間存在差異。當我們開始內省時,我們會發現:“我們永遠不可能有任何意識,除非我們依賴於某種感覺;“人只是由許多不同的感覺堆積而成的集合或包裹,而這些感覺總是以壹種難以想象的流動速度相互交替。”顯然,在我們思考的過程中,我們的思想總是在變化的,我們的想象力可以很容易地從壹個想法轉換到另壹個類似的想法,而想法本身的特征就足以形成聯系和聯想。同樣,我們的感情也必然會不斷變化,變化後的感情也會和之前的感情相似。想象力壹定是通過長期習慣培養出來的思維方式,隨著空間和時間的變化不斷想出新的點子。值得註意的是,從休謨的觀點來看,這些感覺不屬於任何東西。相反,休謨把人的靈魂比作壹個和諧的國家。這個和諧的國家沒有依靠任何永久的核心理念,而是依靠各種不同的、不斷變化的、相互聯系的理念來維持其本體。所以,個人的本體只是壹個人的各種個人經驗組成的松散連接。總之,對於休謨來說,“本體”是否存在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各種意義之間的因果關系、串聯關系和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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