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歷史上的今天 - 紅衣主教的歷史

紅衣主教的歷史

樞機主教,正式名稱是紅衣主教~因為他們穿紅色的衣服,所以中國稱他們為紅衣主教~

紅衣主教是教皇治理普世教會最有效的助手和顧問。1917年頒布的天主教法典稱“樞機主教”為教皇的元老院,由教皇選任。1983年頒布的《天主教法典》(參考第349條和第356條)稱他們為專門組建的團體(稱為“樞機主教團”),依法享有選舉教皇的權利,協助教皇集體處理更重要的事務或單獨處理普世教會的日常事務。

歷史的發展

樞機主教制是教會設立的職位,不是基於神法,也不是神品的等級(聖階)。紅衣主教的職位起源於羅馬教區的長老會。自公元最初的幾個世紀以來,羅馬教區被劃分為幾個地區,每個地區都有壹個重點教堂或所謂的“教堂”(即教區教堂)。這些“教會”按地域分成幾個小組,這些小組與羅馬五大教堂保持聯系。五個主要大廳是:拉創大教堂,聖彼得大教堂,聖保羅大教堂,聖洛倫索大教堂和聖母院大教堂。所謂“樞機主教”來源於拉丁語cardo,意為“鉸鏈”或“鉸鏈”(英文)。教會把壹個教區的大教堂——主教駐紮的地方——視為教區的中心或“樞紐”。在教會的歷史上,那些派駐教會的牧師,要麽是永久派駐在某個教會或“本教會”,要麽是那些原本為了服務某個教會而獲得牧師軍銜,但後來被指派服務另壹個教會的牧師,逐漸被稱為“紅衣主教牧師(private Cardinals)”。在羅馬,“紅衣主教祭司”的職責包括代表羅馬主教,也就是教皇,在“教堂”和羅馬的壹個主要大廳裏供奉聖物,分擔教皇的行政職責,參加教區會議,擔任教皇的顧問。從公元最初的幾個世紀開始,羅馬就有了很多執事,地區執事負責照顧服務和物質需求,以及協助羅馬幾個主要廳堂的禮儀。他們逐漸被稱為“紅衣主教執事”。由於教皇作為羅馬主教的職責越來越重,教皇邀請了羅馬附近教區(稱為“羅馬郊區教區”:Suburban Sees或Suburbicarian Sees)的主教分擔他的職責,包括擔任顧問和代表教皇主持拉特朗大廳和其他大廳的盛大儀式(特別是周日祭祀)。傳統上,羅馬郊區有7個教區(7世紀只有6個),它們的區域和名稱在歷史上都有變化。然而,今天的教會通常會列出奧斯蒂亞,帕萊斯特裏納,波爾圖-聖魯菲娜,阿爾巴諾,韋萊特裏-塞格尼,弗拉斯卡蒂,薩賓娜-波焦米爾泰托七個教區,他們的主教逐漸被稱為“紅衣主教”。公元769年舉行的羅馬主教會議規定,羅馬主教-教皇-必須從羅馬教區的執事和“紅衣主教牧師”中選出。從1059開始,為了進壹步保證教會第壹任牧師的選舉不受世俗勢力的影響,教皇尼古拉二世規定只有“紅衣主教”有權選舉教皇,而其他等級的紅衣主教和羅馬教區的神職人員必須接受當選的教皇候選人。至於羅馬國王,他們只是被禮貌地告知教皇的選舉結果。到公元1179年,教皇亞歷山大三世規定以上三個等級的樞機主教有權選舉教皇。紅衣主教的現代聯盟組織從1150開始形成。時任教皇尤金三世任命奧斯蒂亞主教為樞機主教團院長,並任命了另壹位教廷總經理(卡梅倫),其職責是在教皇不在期間處理教廷的行政事務。自12世紀以來,羅馬省以外的壹些神也被任命為紅衣主教。自公元12世紀以來,紅衣主教的頭銜也被授予其他大主教和主教,公元15世紀,還被授予拉丁儀式的宗主教。從13世紀到15世紀,樞機主教的人數通常不超過30人。公元1586年,教皇西斯廷五世規定樞機主教人數為70人,參考了以色列在《舊約》中規定的七十長老。這個數字直到教皇約翰二十三世(1958-62)才增加。1965年,教皇保祿六世規定,東方禮教的東方始祖也可以被任命為紅衣主教,他們應該被列為主教。教皇保祿六世在1973年規定,參加教皇選舉的紅衣主教不得超過120人。根據1929年簽訂的《拉薩姆條約》(第21條),紅衣主教被視為梵蒂岡城邦的王子,即使他們居住在羅馬而不是梵蒂岡城,他們也享有梵蒂岡公民的權利和特權。總之,樞機主教制度起源於羅馬教區的教士階層和主教會議。在教會歷史上,樞機主教的職責逐漸從禮儀和牧民層面轉移到行政層面。

等級

根據教會的傳統,樞機主教團分為三個等級:主教等級,被教皇授予羅馬郊區教區稱號,東方禮儀宗主,被列入樞機主教團;其次是牧師和執事。(參考法典第350條第1項)傳統上,奧斯蒂亞郊區教區的首席主教也是羅馬另壹個郊區教區的首席主教,他也是樞機主教團的院長,是所有樞機主教的首席。(參考法典第350條第4項)“紅衣主教祭司”和“紅衣主教執事”分別被教皇授予羅馬教區或執事的頭銜,使他們名義上隸屬於羅馬教區的神職階層。東方禮制的宗主,如果被任命為樞機主教,可以以自己的宗主見為爵位。(參見法典第350條第2-3項)

假定

紅衣主教候選人必須至少是牧師(即神父或主教),並具有傑出的知識、美德和處理事務的能力(參見法典351第1條)。在歷史上,樞機主教包括俗人,執事,牧師和主教。但1917頒布的天主教法典規定,樞機主教候選人必須至少是牧師。1962年,教皇約翰二十三世甚至規定所有被提升為紅衣主教的牧師都要被任命為主教。然而,幾個被任命為樞機主教的牧師被免除牧師晉升。

背景

(1)世界各地壹些重要教區的牧養主教[例如,是省會或首府的教區,如米蘭、巴黎、紐約、華盛頓、馬尼拉、首爾、東京等。]以及在傳教史上有重要地位的教區主教[如美因茨(德國)]。(2)門徒,尤其是那些歷史悠久、階次較大的,如本篤會、方濟各會、道明會、耶穌會等。(三)對學術和教會事業有突出貢獻的神父或者主教。

編輯本段中任命紅衣主教的程序。

傳統上,每隔幾年,教皇都會在2月22日或另壹天宣布新樞機主教的名單。紅衣主教的任命包括三個步驟。首先,教皇親自提名並批準壹些合適的人選,在壹個由他召集的、只有任何紅衣主教參加的閉門“禦前會議”上進行。其次,教皇向個人候選人發出通知(biglietto),按時公布所有新樞機主教的名單。最後,在教皇主持的禦前會議中,新樞機主教們進行信仰宣誓,從教皇手中接過紅方帽(Biretta)和圓帽(Zucchetto),並被授予壹個羅馬教區的首席牧師或執事的職位,以表明他們在羅馬教區分擔教皇的牧職。後來,當他與教皇和其他紅衣主教壹起進行神聖的獻祭(稱為指環彌撒)時,他也被授予壹枚紅衣主教戒指,以標誌他的崇高地位、牧師職位以及與羅馬教皇的密切交流。此外,“紅衣主教司祭”和“紅衣主教執事”都要參加他們被分配到的羅馬教區下的教堂的成為首席司祭或執事的儀式(“紅衣主教”沒有這個儀式)。

編輯本段的職責

樞機主教在他的任命宣布後立即享有法律義務和權利。幾個世紀以來,樞機主教們壹直享有管理和監督羅馬郊區壹些教區以及羅馬教區和執事的權力。直到今天,他們只是這些領域的贊助人和顧問。(參考法典第357條第1項)傳統上,壹些樞機主教也擔任騎士團的紅衣主教保護者,但這壹制度在1964年被廢除。今天,在正常情況下,樞機主教的職責分為以下兩組:(1)少數樞機主教派駐梵蒂岡,他們是宗座各部門[公理會、委員會/議會、法院等]的專職主管或重要職位。].(2)大部分樞機主教都是世界各地總教區(或教區)的專職牧師,他們也是上述壹些宗座部門的成員(例如已故的胡樞機主教就是宗座傳福音部和禮儀聖禮部的成員)。特殊情況:(1)出席教皇召集的“常規組成”和“非常組成”。前者是全體樞機主教,或者至少是居住在羅馬的樞機主教參加的,目的是為了舉行壹些極其隆重的活動,但有時也是為了咨詢壹些重要的事情。後者由來自世界各地的紅衣主教參加,或是為了特殊需要,或是為了處理重大問題。(參考天主教法典1983第353條第1-3項)(2)以教皇特使身份出席盛大儀式或集會,或以教皇特使身份履行牧職。(參考法典第358條)(3)出席選舉教皇的會議(秘密會議)【80歲以下的樞機主教有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原則上當選教皇的人可以是紅衣主教團以外的男性信徒】。

編輯這段話,紅衣主教,教皇銘記在心。

教皇心中的紅衣主教。他們是樞機主教,他們的名字在某些情況下由教皇保密,由於環境因素,由教皇在適當的時候宣布。

編輯這壹段,紅衣主教

成為紅衣主教不僅是教會領袖獲得的榮譽,也表明作為紅衣主教,如果有必要,他會為自己的信仰作證,為自己的生命“流血”。因此,傳統上,紅衣主教的禮服(禮服、披肩、方帽等。)都是“大紅”,所以樞機主教也俗稱“樞機主教”。事實上,稱他們為“紅衣主教”更為恰當。[參考樞機主教就職典禮的經文“比雷塔”]

編輯本段的退休年齡

紅衣主教有終身制的頭銜,然而,他們在履行職責時有退休年齡。教皇保祿六世在1970年裁定,年滿80歲的紅衣主教無權出席選舉新教皇的會議。此外,年滿75歲者不再擔任宗座部首長,年滿80歲者不再擔任宗座部委員。

在這壹段編輯樞機主教團的現狀

幾個世紀以來,意大利半島的樞機主教占所有樞機主教的壹半以上。保祿六世的德國紅衣主教約瑟夫·拉辛格(1962-78)和約翰·保羅二世。

在任期間(1978-2005),樞機主教的人數壹直在增加,而且比以前更具有普遍性,延伸到世界各地。到2006年2月7日,樞機主教人數達到178人,其中80歲以下的有110人。這178位樞機主教來自65個國家,其中歐洲92位,北美18位,拉美31位,非洲16位,亞洲17位,大洋洲4位。目前有9位樞機主教來自耶穌會,7位來自方濟各會,6位來自慈幼會,65,438+05位其他樞機主教。其余的來自教區牧師。

  • 上一篇:清遠導遊詞概況
  • 下一篇:聯豐書院詳細資料收集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