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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如何使用標槍?

標槍在我國大部分地區或民族中被廣泛用作生產勞動的工具和防身的武器。雲南、貴州等西南省份少數民族使用的標槍多為輕小型,但鐵錘極為鋒利。槍桿是竹子做的,木頭比較少,不是鐵的。有些矛是用竹木削尖的,非常方便經濟,但殺敵效果不減。苗和姚有時會在槍頭上下毒,中標者的生命難保。即使標槍的毒性不夠,但其射程遠、射力猛、投擲準,也能刺穿胸部和頭部。羌標槍形似無羽之箭,身細尾薄,不擅者難以有效使用。明代徐洪祖《徐霞客遊記》?《貴州之旅日記》我記錄了他旅途中發生的事情:“突然,後面來了四個人,拿著飛鏢和弩,掛著劍和箭。”福建人自古就擅長標槍和水戰。“明史?”《兵智散》載:“張敏、全鏢牌,水戰為最。“方明易幟的佟婭?用:“今天雲南所有的士兵都把標槍擲向空中,這叫標準。清代蘭興德《淥水亭雜記》:“每洞宜學壹種小兒兵器,學標槍者鐵刃重二斤。“以上事例充分說明,我國南方地區不僅自古就善於使用標槍,而且不同民族也各有特色。

東北邊疆各族使用的標槍,外形笨重,刃寬,既不像西南地區,也不像西北蒙古族和回族。比如居住在松花江的赫哲族等部落使用的標槍,通常是近1米,長約40厘米的鐵刃,木桿。雙形頭似三角扁箭,腰細尾寬,如蜂腰。腰間有壹個小銅環,尾部有壹個大銅環,還有三個鐵片,邊緣和尾部用紅布裝飾。這種標槍接近投擲標槍的矛或長槍形狀,其刃相當長,可用作刺兵。這可能是因為東北人高大強壯,擅長壹下子打起來,或者是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適應平地投敵的使用。我國許多少數民族常年生活在深山密林中,標槍的制作和使用技藝代代相傳,延續至今。

在周朝的戰術中,雙方激烈的戰鬥往往是以壹記遠射開始,接著是擲標槍,然後沖到前面肉搏。但在周朝乃至唐代的史籍中,標槍卻鮮有提及,這可能與這壹歷史時期的軍事行動過於依賴弩有關。但是,用於投擲的矛可以視為標槍。史記?《匈奴傳》:“其長兵為弓箭,短兵為刀。”沛引三國吳曰:“形似鐵柄之矛。”鐵柄短槍,近戰時可用於刺或擲。晉書?《蘇軍列傳》記載:“(蘇軍)與幾騎奔北而下,不準入。他們把長矛扔向白木墩、彭森和李倩,然後從馬上掉下來砍頭。”周邦彥的《宋文建邊都賦》卷七記載,北宋開封府皇軍“遂教鸛鵝魚之形,以攻敵;在顯微切片上剪虱子,並牢牢穿透;波鉈拋之,無假發。”鉈是壹種短矛和鐵槍,都是用來投擲的,在北宋軍隊中很流行。此外,北朝還有壹種火刑,將燃燒的物體綁在短矛上,點燃後扔向敵人,破壞敵人的戰鬥工具。“周樹?《王思政傳》記載,西魏王思政鎮守潁川時,東魏高月領兵十萬攻城,“隨地勢高,在城中央築土山。自動扶梯列車,日夜攻擊它。思想政治也是壹把火,因為風急被扔到山裏去了。用火箭射它,燒它的攻擊工具。這些短矛的靈活運用豐富和發展了標槍的使用技術。

宋以後,標槍在軍隊中被列為常規作戰武器。“事齊遠,宋槁城?榮蓉冰解?邊牌:《宋朝會》說:唐太宗聽說標槍邊牌在南方用兵,令小取廣德之軍之誌。軍士所用之符,亦是始。”王松英林的玉海?軍制四?《鹹平廣解冰》中也有說:“先是皇帝聽說南方用標槍的邊牌作兵器,是司命的。”宋代標槍,又稱“梭槍”,長數尺。最初是南方少數民族使用的武器,戰時供邊民使用。《水滸傳》第59集有“八臂哪咤”之稱的李棍,手裏拿著壹把鐵標槍就能做出面團牌,立體地再現了該符號的用法。而且標槍也是騎手用的,叫“飛槍”。《水滸傳》第70集的花虎宮王馬上就要“放炮”了。

元代蒙古騎兵善用標槍,風格獨特,技藝高超。他們使用的標槍不僅刺中了敵人的兩端,還投擲並殺死了敵人,在戰場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使用的標槍有三種:壹種是“胡大”,很長,前有三角刃,桿端有花瓣狀刃。兩端都可以刺向敵人或者投擲殺死敵人。第二把“Barchah”也是長的,前刃接近斜方形,桿尾的刀刃形似圓釘,可兩頭刺,也可投擲殺敵。它的三把“三尾拋槍”有壹把圓頭釘形的前刃,竿尾有壹把三尖刃,不是在末端,而是安裝在尾部旁邊,看起來有箭羽的效果。這種標槍身短,雖然也能壹下子刺中敵人,但其作用純粹是投擲遠刺器以殺傷敵人,故稱“三尾投槍”。

明軍使用的標槍,槍桿用柔軟的粗木或細竹制成,長約7尺,前粗後細,前端為厚重的鐵。因為重心在前面,所以扔得遠,壹般以30步為基本要求,準確有力。雖有兩端帶刃的標槍,但長68厘米,刃長23.5厘米,尖尾長7厘米,兩頭尖,中間粗,像壹支長箭,兩頭能刺人,便於投擲。明朝沿襲宋朝遺風,軍隊非常重視標槍,強調步戰法的使用必須配藤牌。毛明袁遺“吳卑職?軍事資本通過?儀三:“矛長數尺,原用於南方。壹手持邊牌,壹手用它降伏人,勝者全在數十步之內。隨著它如梭子般的投擲,雲梭炮也在飛。“為了鼓勵士卒在平時刻苦練習標誌技術,部隊還制定了明確的考試規定和獎懲辦法。戚繼光關於姬曉的新書?武學獎懲對比:“試投標槍,立三枚銀幣,三十步內命中,或上,或中,或下,熟練度不差。“練習和測試的方式是分別投標槍,也可以用藤牌投。所以文章還說:“試試藤牌.....使其持旌旗,近敵,趁敵不備而搖之,再拔刀殺之,使人不及反手。”他陳良的《本陣的故事》卷二《技巧》也說:“...出價的人會得到錢的獎勵。三限不達標者將受到處罰,並再次追究責任。只有三個標準不差的才奇怪。“標槍在明代也曾用於水上作戰,並從作戰實踐中總結出“標槍非船力所不能用,更難打下來”的經驗教訓(《三才會議?《使用》卷六)。

清代軍隊使用的標槍形式多樣,多為木、竹制,上有鐵鍁,略似明制。身體也有標槍。矛桿短,箭頭長6寸,木柄桿長1.8 ~ 1.9尺,重量不到2斤。純鐵制成的標槍更短,總長不到2英尺,重量只有4斤。那些精於此道的人能在50步內擊中敵人。清王《兵之戰》:“持牌人用標槍,若為梭槍。馬槍、犁標、紫金標也是例子。”清代綠營配有手鏢、犁頭鏢、鐵桶鏢等標槍,形狀較明代短,多為水師使用。

以上事實充分說明,中國古代人民不僅從古至今都在制造和使用標槍,而且在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歷史時期都有自己的特點。與西方社會不同的是,它並沒有發展成為壹項競技運動,而是作為壹項武術延續至今,當然現在在中原地區已經很難找到了,但在壹些偏遠的少數民族地區仍然保持著它的原始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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