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蒲窪街東南村;北:東浦窪街道東南村
2020年3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天津市征用土地地區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20 [2014]號)的有關規定,
壹、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的名稱、土地用途
1.建設單位:天津市武清區土地整理中心;
2.建設項目:武清區土地整理中心收購整理地塊;
3.土地用途:商業服務設施、綠地和廣場、道路和交通設施;
第二,被征用土地的位置
東:東蒲窪街道索張莊村;南:東蒲窪街道索張莊村;
西:東蒲窪街道索張莊村;北:東蒲窪街道索張莊村;
三、被征用土地的權屬、土地類型、面積
征地:東蒲窪街道索張莊村集體土地2.07826公頃(31.1739畝),具體如下:
土地類別名稱
征地面積(公頃)
耕地
1.44875
領域
0.
林地
草地
其他農業用地
0.62951
建設用地
非常
總數
2.07826
四、征地補償標準和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天津市征地區域綜合地價標準執行,55.5萬元/公頃,計1153433元。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當以貨幣補償方式支付給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劃撥。
五、征地安置人員數量和安置方式
按天津市規定,農業人口11,其中勞動力6人,采取社保和貨幣補償安置。
六、不涉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的,青苗另行補償。
七、征地範圍內的農民和其他權利人在四至界址壹塊土地10個工作日內,憑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特此宣布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
2020年4月8日
武清區_ 2020 _ 32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來源: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發布日期:2020年4月65438+4月。
經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武清分局與武清區東浦窪街道東南村協商,簽訂征地協議,東浦窪街道東南村征收集體土地1.71.544公頃。現將征地、征地補償和安置協議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
東:東浦窪街道東南村;南:東浦窪街道南行村;
西:東浦窪街道東南村;北:東浦窪街道東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