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註意的是,除了標記招生,普通高中還實行指標生、特長生、推薦生等多元化招生政策,促進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將區域內不低於60%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給初中作為指標生計劃,並向薄弱初中和農村初中適當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指標生錄取實行最低分數線控制,根據考生誌願分學校擇優錄取。但特長生是根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特長生招生計劃,在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資格範圍內按標準錄取的。
職業院校(包括五年制高職院校、職業院校、城市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根據職業發展和崗位要求,對考生的職業素質有特殊要求。經市教育局批準後,可進行公告,入學前進行相關面試、體檢或技術測試,錄入學生檔案,不得單獨組織文化考試。
面試、體檢或技術測試結果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壹並納入職業院校招生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