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修女很少提到自己的童年,但她曾經說過,當她在12歲加入壹個天主教兒童慈善機構時,她覺得自己未來的職業就是幫助窮人。15歲時,她和姐姐決定去印度接受傳教培訓。1,她在愛爾蘭進入洛雷托教團,在印度都柏林和大吉嶺接受傳教訓練。三個學期後,特蕾莎修女正式抵達印度加爾各答,在聖瑪麗·洛雷托修道院中學擔任教職,主要教授地理。1931年,特蕾莎修女正式成為修女,1937年5月,她決定終身成為修女,並根據法蘭西19世紀最著名的修女聖女德莉莎的名字和精神改名為特蕾莎修女。20世紀40年代初,特蕾莎修女擔任聖瑪麗·洛雷托女修道院中學的校長,但當時印度的貧富差距非常大,學校壹片祥和,但在學校外面,卻是無助的麻風病人、乞丐和流浪兒童。1946年9月10日,特蕾莎修女去印度大吉嶺的女修道院待了壹年,強烈地感受到自己想為窮人服務。回到加爾各答後,她要求當地大主教離開學校和修道院,但從未得到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