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社會,流放是壹種非常獨特的政治現象,被統治者視為壹種仁慈的懲罰。所謂,因此,體現了儒家提倡的仁政慎刑。但歷代統治者為了讓流放起到死亡的作用,都煞費苦心地改變流放方式,創造了新的流放形式。
流放刑在中國起源很早,歷史悠久。古代流放刑從出現到清末廢除,經歷了幾千年的時間。中國古代四大流放地分別是房縣(位於湖北省西北部,十堰市以南,南部毗鄰神農架林區)和海南島(主要是崖州)。海南島位於中國最南端,是中國的壹個省(簡稱“瓊”)、豐州(莫礪鋒鎮位於福建東南沿海南安市東部,與全州市接壤)、伊犁(現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位於西北邊境,成立於1954,是中國唯壹的壹個地區,與中國夏縣市、自治州接壤。
在中國古代,舜帝曾有“立劉公公於幽墓改北;忌崇山馬成南方人;移三苗三危成西戎;壹山難譜,炮改東,天下鹹有四封鎖》(《史記·五帝本紀》)。這裏的“幽嶺”或“幽州”在今天的北京地區;崇山,壹般認為在今天的湘西;三味,在甘肅敦煌;紫菱在今天的蘇祿交界處。這四個地方被認為是當時世界的“四極”,也就是最偏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