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考試和選擇性考試介紹
考試目的
資格考試的目的是檢查所有高中學生是否達到普通高中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可稱為“夯實基礎”。
選考的目的是在“夯實基礎”的前提下,突出不同高中生的學業特長,可稱之為“突出個性”。
考試科目
資格考試涵蓋國家課程計劃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
選考是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誌向、優勢、高校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自主選擇物理、歷史1科目,再自主選擇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2科,占3科。
考試範圍
資格考試的科目內容是普通高中課程計劃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考內容。
選考科目內容是普通高中課程計劃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考必修內容的綜合要求。
考試時間
資格考試的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中相應課程教學任務結束時,初試安排在高中第壹學期結束時,高中第三學期結束時完成。未通過考試的大壹新生可以在校期間參加補考。
選考從2025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緊跟全國統壹高考。
性能展示模式
合格考試科目成績呈現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檢測結果長期有效。
在選考中,首選科目的分數以原始分數呈現;重選科目成績以成績呈現。所選測試結果在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