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這首詩最早見於唐玄宗天寶十二年(753年)尹編纂的《何玥集》。由此可見,李白這首詩的寫作年代最遲應在《何玥淩影集》編纂之前。當時安史之亂尚未發生,居住在長安,方(_)和杜甫尚未入川,所以甲、乙兩種說法明顯有誤。至於張秋和瓊的諷刺,從壹些史書的相關記載來看,也是缺乏依據的。張秋和瓊壹直夢想去長安做官。
3.無論是的《技之詩》還是五代王的《唐憲言》都記載了他在太子做客時讀過這首詩。在此基礎上,李白這首詩被視為天寶元年(742年)他被派往北京拜翰林的時間。這可能是壹首送給朋友的詩。詹_認為,這首詩是李白天寶年間在長安時所作,為的是勸說王彥不要扣留蜀,盡快返回長安,以免被嫉妒心強的小人抓住把柄。也有學者認為,這首詩是李白初在開元入長安時,作為禮物送給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