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95年,羅馬帝國不堪外族入侵。為了更好地治理其遼闊的領土,它被分為兩部分,東部以君士坦丁堡為首都,建立了東羅馬帝國。首先,東羅馬帝國是壹個壹神教國家。君士坦丁大帝是羅馬帝國歷史上第壹個信仰基督教的皇帝。313年,東帝國的君士坦丁和奧古斯都在米蘭聯合發布了《米蘭法令》,該法令容忍了基督徒的行為。
皇家法令正式宣布基督徒的信仰自由,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承認基督徒可以擁有合法財產。此後,基督教在羅馬帝國變得越來越重要。在東羅馬帝國時期,基督教成為該國唯壹的宗教,並在民間廣泛傳播。這不同於羅馬帝國的多神教,意義重大。
政治上,皇帝掌握著拜占庭帝國的最高權力。皇帝具有多重身份,不僅是最高政治領袖、軍事領袖、法律的審判官,還是宗教的最高主宰。
皇帝被視為上帝在人間的化身,至高無上。高級官員也可以親吻皇帝的右胸,低級官員只能親吻皇帝的腳,普通人不能直視皇帝。天皇有權舉行宗教會議,任免教會領袖和高級牧師。每年65438年2月25日的光明節,皇帝頭戴象征太陽的金色光環,主持慶典。因為太陽是皇帝的象征。擁有巨大權力的皇帝成了教會的保護者。
在法律方面,東羅馬帝國沿襲了羅馬帝國的法律制度,也受到了宗教的影響。基督教的“人性惡”和“原罪”以及贖罪的教義貫穿其中。在世俗生活中,基督教的發展更為深遠,甚至可以稱之為“極端”。他們把不信仰基督教的人稱為“異端”,並采取極端手段鎮壓。隨著帝國皇帝權力的逐漸削弱,教會甚至開始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享有法律、稅收和司法方面的特權。綜上所述,東羅馬帝國可以說是壹個“政教合壹”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