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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可轉債停牌規則

深圳市可轉換債券暫停交易規則:漲跌幅度達到20%時暫停交易30分鐘,漲跌幅度超過30%時暫停交易30分鐘。需要註意的是,壹旦暫停時間超過14:57,交易將自動恢復。可轉換債券的暫停發行主要是因為上市當天的漲跌幅度超過了證券交易所市場的限制,主要是為了避免過度投機,目的是保護投資者的相關利益

:影響轉債的因素

1.本期轉換價格的大幅下降,加上正股股價的上漲,使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較上期大幅增加。以南山可轉換債券為例。2009年7月27日,其正股價為15.83元,可轉換債券價格為192元(今年幾乎翻了壹番)。然而,在正股價格下跌和可轉換債券市場突然下跌之後,截至2009年8月11日,南山鋁業股價為13.76元,南山可轉換債券價格為163元。更有趣的是,壹般來說,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不能像股票壹樣上漲。為了保護發行人的利益,可轉換債券壹般有提前贖回條款。以南山可轉換債券為例:

2.提前贖回條款:在可轉換債券轉換期內,如果公司a股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於當前轉換價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權以債券面值的103%(包括當期計息年息)贖回全部或部分非轉換可轉換債券。在任何計息年度,公司可在首次滿足贖回條件後贖回。如果首次未實施贖回,則贖回權不得在該計息年度行使。

3.南山可轉換債券發行人於2009年8月11日宣布,董事會通過《關於行使“南山可轉換債券”提前贖回條款的議案》:根據贖回條款,公司a股7月14日至8月10日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2009年不低於當前轉換價格(8.42元/股)的130%(含130%),已觸發可轉換債券提前贖回條款。經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審議,決定行使“南山可轉換債券”的提前贖回權,贖回截至贖回日尚未轉換為股份的所有“南山可轉換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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