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電機勵磁系統大、中型同步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要求》(GB/T 7409.3—2007)第5.3條規定,勵磁頂值電壓倍數應根據電網情況及發電機在電網中的地位確定:①100M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壹般為1.8倍;②50MW及以上水輪發電機壹般為2倍;③其他壹般為1.6倍。對於勵磁電源取自發電機端的電勢源靜止勵磁系統,其勵磁頂值電壓倍數應按80%的發電機額定電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