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2005年版)中未見“三合壹”前室的說法及明確規定,但其中第6.1.2條的條文說明中提到:特別要提出的是,有少數設計在剪刀樓梯梯段之間不加任何分隔,也不設防煙樓梯間。還有—種與消防電梯合用的前室,兩個樓梯口均開在—個合用前室之內。這兩種設計,都不利於疏散,不能采用,更不能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