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區別為證明內容不同、查詢功能不同、價值不同。
證明內容不同,學歷證書是證明畢業時學習歷史的證書,而學位證書是證明畢業生學習科研能力的證書,如果畢業生達不到學校的相關要求,就得不到這個證書。查詢功能不同,學歷證書具有全國聯網查詢功能,是可以在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而學位證書是高校發放的,沒有網上查詢和驗證的功能。價值不同畢業證是學位證的基礎,學位證的價值要大於畢業證。
學位分類:
我國學位分為三類: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裏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學士學位。獲得學位意味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的學術稱號要求,經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學習和研究,成績達到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授予並得到國家社會承認的專業知識學習資歷。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出關於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頒發給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