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集資創業到壹夜成名,女富豪神話迅速破滅的軌跡告訴我們,辦企業不是吹肥皂泡,必須腳踏實地,企業發展要根據自身的能力、財力實際,切不可憑壹時熱情隨心所欲。吳英的失敗就在於自不量力。她在缺少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和能力、又無資本實力的情況下,依靠高利息的民間借貸盲目擴張,這也是註定成敗的根本原因。當前,正在積極轉型升級的中小企業,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應用高科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固然是企業轉型升級的方向,但是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無論是經營管理水平,還是科學技術和資金實力,都存在很大困難,如果不切實際地進入新領域,上馬新項目,過度的擴張,企業就很可能陷入困境,現在已有少數企業因此而發生了危機。我們不能不引以為戒。
從吳英案吸取教訓的同時,還應當思考民間借貸的合法性問題。如何認定吳英的罪名?關鍵在於正確鑒定集資詐騙、民間借貸的區別。這不僅決定著吳英的生死命運,而且對浙江乃至整個中國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具有重要意義。在現有的金融體制下,事實上中國民營經濟許多中小企業都是采取類似吳英的方法籌集創辦和發展需要的資金。因為它們不可能從銀行獲得足夠的貸款,只能走民間借貸的途徑解決所需的資金。可以說,如果民間借貸,就不會有中國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今天的發展,民間借貸功不可沒。當前對民間借貸非議最多的是高利息,甚至把壹些企業的倒閉都歸罪於民間借貸(高利貸)。民間借貸的利率是真正的市場化,完全是由資金市場供求狀況決定的。國家貨幣政策收緊,銀行減少信貸,企業無奈轉向民間借貸,自然推高民間借貸利率。如果企業能夠從銀行貸到需要的資金,就不會去民間借貸,民間借貸的需求減少,利率就自然下降。所以,“高利貸”並非民間借貸罪。對於少數企業的倒閉,有人說是因為民間借貸的高利息所至。我認為這種觀點也不完全正確。民間借貸利息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增加,負擔加重,這是客觀事實。但是企業發生了資金困難,無法從銀行得到貸款,又不向民間借錢,導致資金鏈斷裂,企業還能存活嗎?事實上民間借貸使許多中小企業得到資金周轉,解了壹時之困,才避免了倒閉。當然也有從民間借貸借到錢後還是倒閉了,但更多的是避免了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