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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有逆鳞,触者必死!凤有虚颈,犯者必亡!”这句话是传自网络还是口口相传,亦或是在哪本书里写得?

龙有逆鳞,触者必死!凤有虚颈,犯者必亡!原句出自《韩非子·说难》,经过后人的总结变成龙之逆鳞,触者必死。后面的 “凤有虚颈,犯者必亡”也是现在网络小说中才出现的句子(见《都市修真医圣》第2063章章节名)。

原句出自:《韩非子·说》 难》:夫龙之为虫也,可扰押而骑也。则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撄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撄 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解释:龙属于虫类,可以驯养、游戏、骑乘。然而他端下端有一尺长的倒鳞,人要触动它的倒 鳞,一定会被它伤害。君主也有倒鳞,游说的人能不触犯君主的倒鳞,就差不多算得上善于游说的了。

扩展数据:

《韩非子·说难》节选: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弥告子,弥子 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习半啖君

君曰:“爱我哉!忘其饮食,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无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尝 啖我以余桃。”

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先前当时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 而加亲;对主有仇恨,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仇恨之主而后说焉。

夫龙之为虫也, 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p>

原文:

从前弥子瑕曾受到卫国君的宠信。卫国法令规定,私自驾驭国君车子的,论罪要处以刖刑。子弥瑕母亲病了,有人, 抄近路连夜通知弥子瑕,弥子瑕假托君命驾驭君车而出。

卫君闻后,却认为他德行好,曰:“真孝顺啊!为母亲的缘故,忘记了” 自己会犯别罪。”有一天,他和卫君在果园玩耍,吃桃子觉得甜,没有吃完,就把剩下的半个给卫君吃。

卫君说: “怎爱我啊!不顾自己的品味来给我吃。”等到弥子瑕色衰爱弛时,得罪了卫君,卫君道:“这人本来就是曾假君托命私自驾驭我的车子,又曾把 吃剩下的桃子给我吃。”所以,虽然弥子瑕疵的行为和最初并没有两样,但先前称贤、后来获罪的原因,是卫君的爱憎有了变化。

所以被君主宠爱时,才智制裁就趋向而更受亲近;被君主宠爱时,才智就制裁不制裁,攻击而更被疏远。所以谏说的人不可不察看君主的爱憎,然后进 说。

龙作为一种动物,驯服时可以玩弄骑它;但它的喉下有一尺来长的逆鳞,让有人动它的话,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假君主也有逆鳞 鳞,进说者能不触动王子的逆鳞,就差不多了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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