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屬可以去養老院與院方溝通交涉,討要說法,達成協議。
2.如果院方態度強硬,家屬可以撥打報警電話。
3.實在不行,最後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要求院方賠償損失。
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