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預防職務犯罪風險防控的方案:
(壹)從法律制度上完善對職務犯罪的懲治。
(二)建立和健全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和制約。
(三)堅持貫徹依法從重從嚴的方針,依法懲治職務犯罪。
(四)加強教育宣傳力度,增強自我約束能力。
(五)努力發展經濟,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才能真正達到預防職務犯罪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