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本辦法另有規定除外);身體健康。
指南是個人通過委托代理機構以積分的方式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操作指引,基本條件為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按照《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擴展資料:
深圳積分入戶流程:
1、簽訂協議: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托辦理協議,委托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2、網上申報:信息填報和提交,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如本人身份證號已正常升位為18位號碼,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號碼變更,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3、查看公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4、書面材料: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5、部門受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於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積分核算達到100分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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