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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名就要利用後期的作文素材

被胡蘭成耽誤的女人說,要趁早出名。意思是成名早了不出名,成名晚了,那麽名氣就不會及時和妳的利益鏈對接,妳就享受不到名氣帶來的各種優越感,所以名氣就沒有意義了。

我不反對她說的話,但我想強調,妳遲早要出名的。沒有名氣,老了也沒意思。就算妳年輕力壯的像匹壹日千裏的野馬,也沒人關註妳跳到哪裏,像空氣壹樣的存在毫無意義。

換句話說,如果妳出名了,妳就擁有了壹切,妳就有了存在感。不出名就是五大三粗。壹個石匠徒手挖空壹座石山是沒有用的。沒人認識妳。如果妳上躥下跳把石山雕成自己的巨像呢?妳不出名,沒人記得妳,妳在街上喊也沒人看妳。

但是如果妳足夠幸運看起來像壹個名人,人們可能會說,啊,光頭強長什麽樣,這就是光頭強長什麽樣!叫他光頭強!

因為光頭強比妳更有名。

深受電視影響的中國人,從老年人到年輕人,都知道光頭強。光頭強以什麽聞名?根據經驗,大部分人出名都是因為這些原因,或者腦子異於常人,或者長得好看,或者能歌善舞,或者會數數寫字,或者會玩。

眾所周知,光頭強什麽都不是,他什麽都不會。他只是個伐木工人,每次都這樣。正當他想砍樹時,有人阻止了他。他真沒用,因為他旁邊是兩只熊,壹只像熊壹樣的巨獸,在江湖上有壹定地位,很好養。給他點蜂蜜吃就很胖了。就這樣,光頭強和動物混在壹起,它們都出名了。

出名的方法有很多。上帝想讓妳出名就讓妳出名,他也會給妳各種機會。除了妳驚人的才華,成名路上還有各種艱辛。但是,成本最低的成名機會就是熱火。有的人以時事出名,有的人以名人出名。這種事情並不新鮮。妳認為它是互聯網的產物嗎?不是,自古就有。

說到古代,也不遠了。就說三國裏愛蹭熱度的米恒吧。有壹個人叫米恒,他有壹個很特別的愛好,就是喜歡“罵人蹭熱度”,罵他們,都是名人。雖然很多人不喜歡他,但他也成了壹些人眼中的“鬥士”。今天妳看,和不喜歡他的人比起來,我們只知道米恒,不知道不喜歡他的人。這是他的成功。

這樣,米恒就有了“智慧”,他的智慧給他帶來了名聲。總結壹下,他的成名經驗有三個套路,三個招數,都是我免費借用度娘的,供妳研究參考。

第壹招,誰的熱度最大,誰就要挨罵。

當米芾窮困潦倒的時候,有人告訴他:“為什麽不去找於迅和司馬朗呢?”米恒壹拍大腿,機會來了,馬上罵:“我怎麽能和殺豬的做朋友!”當然,如果用這種方法,有點冒險。妳最好在那個圈子裏混,妳的壹舉壹動都有明顯的目標。比如壹個比妳名氣大的人不小心來到妳的群裏,妳踢了他壹腳。比如壹個八流作家罵魯迅寫了壹坨屎。比如有些不理狗的人發帖說公主不是好東西。比如十八線演員說休演了什麽。只要妳臉皮夠厚,能抗住崩潰,妳就出名了。

第二招,誰脾氣好就罵誰。

如果孔融很喜歡米恒,米恒說:“孔融是我的長子,別人都不配做我的兒子。”這種踩低壓踩高壓的奇怪表情有什麽好處?首先不會像前壹種風險大。其次,就算他的粉絲很抱歉,他也可以說明我其實是在換壹種方式誇他。比如某大咖根本不認識妳,妳卻說妳教過他,甚至和他壹起擔任編委。當然也有壹些缺點,就是如果大咖脾氣太好,妳罵他他也不會反抗,甚至明明有話要對妳說卻還愛著妳,沒有人知道妳的存在,什麽都做不起,那他就敗了。

第三招,最有道理,誰脾氣不好就罵誰。

針對第二條,米恒大師還是挺有經驗的。他罵了孔融和劉表之後,發現社會上的人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裏。反而是那兩個人上了熱搜。他立刻改變了他的常規。他看到黃祖脾氣不好,就翻臉罵他是個老不死的!果然,罵完黃祖,米恒26歲就名揚天下了...後來豪伊親自道歉,死後給他下葬。現在米橫的墳墓還是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是的,米恒死的早了點,但是成名的早。這是值得的。

所以現在要想靠“蹭熱度”出名,用米恒的三招就夠了。唯壹需要註意的是,他的搓法容易“英年早逝”。換句話說,名氣稍縱即逝,妳知道為什麽。

萊溫斯基誣告克林頓,她就出名了。可惜這不是個好名字。杜美珠告發了吳亦凡,她因此而出名。然而,她不是英國名字。郭美美抹黑紅十字會。她成名了,但卻聲名狼藉。

出名說起來難,說起來容易。關鍵看妳有沒有心,有沒有心24小時等待機會。

人活著就要有壹種“想出名”的驅力,這是人類不斷前進的動力。不是低俗,而是正能量。妳想想,那麽多人都想擠進那本名人錄,出名的也就那麽幾個。如果大家都不想出名,誰會早起努力?誰會沒日沒夜的工作?誰需要任何感覺來拾起那些味道?誰能領導這個不斷變化的世界?

當然,沒有這壹切,就不會有迅速的變化。根本沒有文明可言。誰來做發明?誰來寫經典?又有哪些卑微無名的人要去膜拜呢?我們都沒有追求,沒有名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壹日三餐,夜留七尺,溫暖而有保障。那麽,人類能進步嗎?生老病死的世代裏,沒有人是好鬥的,沒有人是匿名的,跟動物有什麽區別?

有名氣的人都說淡泊名利。他們這麽說的用意很明顯:不要爭名,讓他出名就好,不然妳也是名人,他也是名人。這個卷起來,名人就不稀奇了。妳覺得他們很蠢。

他們不傻。說實話,我也不傻。最早發現壹件事,很搞笑。我們經常看名人傳記的時候,總有壹句話大概率描述名人:他壹生默默無聞,淡泊名利...那我們就告訴鬼魂吧。

成為名人有多好...做過的人都知道。沒做過的人可以想象。壹個有頭條的朋友告訴我,名人和凡人的區別是這樣的:

名人用過的舊東西叫“文物”;凡人用過的,被0視為“廢物”或垃圾。

名人醉酒被稱為“酒仙”;凡人多飲,謂之“饕餮”。

名人稍微大壹點就叫“有些老”;凡人再老,也叫“老謀”。

名人與凡人握手,稱之為“親切”;和名人握手叫“巴結”。

名人強詞奪理為“機智”;凡人辯為“詭辯”。

名人做的傻事叫“奇聞”;凡人做錯事,叫做“出醜”。

名人蓬頭垢面叫“個性”;不整潔的凡人被稱為“邋遢”。

名人發脾氣,叫“老實坦白”;凡人發脾氣,被罵“不講道理”。

名人說的話就算再不靠譜也是“名言”,凡人說的話最多叫“俗話”。

名人死了叫死,凡人死了叫死。

名人的感覺...真好,真好。我壹定要出名。我必須成為名人,目標是成為名人。活著的感覺真好。比如我現在...沖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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