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暫住證的申請人持以下證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手續:1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室內或出租房屋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證明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壹致的,戶主應註明申請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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