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
計劃生:548分;擇校生:544.5分。
壹中:476分
二中:
計劃生:416分;擇校生:401.5分。
三中:
計劃生:350分;擇校生:336分。
四中:
計劃生:400分;擇校生:392分。
朔風中學:336分
實驗中學:
普通班:
計劃生:473分;擇校生:446分。
特殊類別:
計劃生:465音,470.5分,446.5分。
擇校學生:音461.5,分465,美443.5。
註:錄取時,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排序,按招生計劃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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