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申請兼職律師執業,除應當提交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在高等院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的經歷及證明材料;
(二)單位同意申請人的兼職律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