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條件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憑戶口簿和固定住址證明、夫妻雙方半年以上工資證明、夫妻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入學。
農民工和商人的子女根據實際檢查結果入學。如學校學位已滿,由教體局教育科統籌安排就讀有空缺學位的公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