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改革的目標是:從2018秋季入學的壹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建立以全國統壹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拔性考試成績為基礎,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簡稱“兩基壹參考”的招生錄取新機制。
自2021起,高考科目設置為“3+1+2”組合,即由全國統壹高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拔性考試三科(1優選科目+2復選科目)組成,滿分750分。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全國統壹高考科目,每科滿分150,總分450。所有科目計入原分數考生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