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州紀念日:4月1至3天,放假***3天。4月5日(周二)、6日(周三)休息;
2.清明節:4月4日為節假日,與自治州紀念日、“三月三”國家節日同休;
3.“三月三”國慶日:4月7日至9日放假,為期3天。4月11(周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