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必須有外地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如果小學已經讀完,必須有畢業證),還必須在外地學校所在的教育局檔案科提取孩子的學籍檔案和孩子戶籍所在地的戶口本。
2.處理程序:
(1)在外地學校開具轉學證明,提取學籍檔案。
(2)持轉學證明、學籍檔案、孩子戶籍所在地戶口本到轉學學校所在地教委辦理入學手續。
(3)經教委批準後,進入學校。
3.學籍檔案介紹:
現在學生從小學壹年級就建立了學籍檔案。如果要轉到外地,必須在戶籍所在地教育局檔案部門提取檔案,加入學籍檔案!學籍檔案應由學校建立,壹般保存在學校所在地教育局檔案室。妳可以問學校的相關人員,記得拿到,不然回妳要報名的地方會很麻煩。妳可以帶著成績冊,也可以不帶,但最好隨身攜帶。妳不需要別的東西。在戶口所在地報名時,要攜帶學籍檔案、小學畢業證、戶口本。如果有妳上學的中學的錄取通知書,也要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