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的目的是在改善由宗教和慈善組織管理的現有初等教育的基礎上,建立壹個公立初等教育系統。
《初等教育法案》的頒布標誌著英國國家初等教育體系的正式形成,隨後義務教育在英國基本普及。
法律依據:英國《初等教育法案》國家有權補貼和監管教育;成立地方學校委員會管理地方教育;5~12歲兒童義務初等教育;沒有學校的地方,允許私人在壹年內建學校,期滿後由當地學校委員會建立公立學校;學校世俗科目和宗教科目是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