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體檢項目。
1.內科常規檢查:心、肺、肝、脾;
2.眼科檢查:視力、沙眼、結膜炎;
3.牙科檢查:牙齒和牙周;
4.外科檢查:頭、頸、胸、脊柱、四肢、皮膚、淋巴結;
5.體檢:身高體重;
6.生理功能指標檢查:血壓;
7.實驗室檢查:
(1)結核菌素試驗*;
(2)肝功能* *:谷丙轉氨酶、膽紅素。
註:“*”為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必考項目;
“* *”寄宿生必要時到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就診。
其他項目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檢查項目或根據當地具體情況適當補充,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必須在醫療機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