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楊伯鈞先生在《文言文語法》中提出了定語後置理論。因為大家都很尊敬楊老師,也太相信他的話,所以在1979,定語後置被收入了中學語文教材。
定語後置時,中心詞和定語之間常加“著”字,有時定語後加“著”字。但需要註意的是,文言文中定語的後置只限於表示修飾關系的句子,表示所有格關系的定語不是後置。三種形式的定語後置,但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下,壹定不能簡單地對號入座,而應該深入思考句子和詞的結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