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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經歷怎麽填?

至於公務員考試“報考信息”中的“學習經歷”,直接填寫在校年限即可,即從* *年到* *年,具體為:X-X,X高中,學生(三年)。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是在母校復讀,可以直接填寫某月(第壹學期開學)到某月(高考)就讀某中學,不用單獨填寫。如果復讀是在別的學校,要單獨填寫。

擴展數據:

公務員考試“報考信息”填寫註意事項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信息必須如實填寫。比如職位要求有“某方面”的資格證書,應聘者可以在“取得了什麽樣的專業證書,有什麽專長”壹欄說明。

2.在“簡歷”壹欄,簡要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從高中開始,從月份開始到結束,時間前後相連(年份用4位數表示,月份用2位數表示,中間用“.”隔開)).

3、“主要家庭成員及工作單位和職務”欄,填寫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等重要社會關系。已經去世的,應在原工作單位、職務後用括號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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