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科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為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考科目。
學科知識和教學能力是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第三科的內容。考試內容:各科考試大綱根據學科特點制定,基本包括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三具體內容:
初中分為15科目: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科目。
高中分為14科目: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以上是“教學科目三分線分布”的全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