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鼐於乾隆十五年(1750)取得江南鄉試,乾隆二十八年(1763)進士,被授予庶吉士。三年後在山東、湖南做副考官,會盡量做到和考官壹樣。乾隆三十八年(1773)入四庫全書館任編纂官,乾隆三十九年秋(1774)因病辭官。回到李後,以收徒為生,先後在揚州梅花書院、安慶景福書院、歙縣紫陽書院、南京中山書院講學,培養了壹大批學者和弟子。嘉慶二十年(1815),卒於中山書院,享年八十五歲。[1]
姚鼐的學術主要是以儒家經典為主,還有他的歷史和詩歌。文人方苞以劉大奎為榜樣,主張“先有法而後能變,變後而後大”。他在方苞重義理、劉大奎精於修辭的基礎上,提出“義、考據、修辭”不可偏廢,發展和完善了桐城派的文學理論。他是桐城派散文大師。[2]著有《Xi鮑軒詩集》,並編有《古詞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