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階段不實行抽簽招生,按照中考成績(成績線)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
理論上,中考成績線高到可以錄取南寧所有高中。
二、《南寧市2016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南教[2065 438+06]15號)規定:
(1)錄取依據。
(1)學習成績——中考總成績和各科筆試成績。
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③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
(2)錄取類別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計劃按招生類別主要分為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考生可同時報讀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非城鎮戶籍考生只能報讀指導性計劃。
(3)錄取原則。
按照以下優先程序:
①綜合素質評價在C(含C)以下,或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不達標的畢業生,不能被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
(2)指令性計劃。單科成績為C、D或E的考生,不能被市二中或市三中錄取;單科成績為D或E的考生,不能被除二中、三中以外的其他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單科兩科成績都不好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③指導性計劃。單科成績為D或E的考生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錄取;單科成績為e分的考生,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以外的其他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單科成績達到三門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
(4)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時間段內,各招生學校先按報名考生總成績水平排序,在考生總成績水平相同的前提下,按考生單科最高分人數從多到少排序錄取;若兩考生最高年級人數相等,則按下壹年級人數從多到少的順序錄取;諸如此類。
(5)報考同壹所學校的考生,成績數完全相等的,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的順序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依次錄取。
⑥為提高招生效率,市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以最低總分為限,按照學校招生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各普通高中。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計劃(含特長生、定向生)和指導性計劃最低總分A及以上;市壹中、市八中、南寧外國語學校、市十四中、南寧市沛鴻民族中學、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永寧高中最低總分B以上(含B)。其他公辦非示範性高中指令性計劃(含特長生)和指導性計劃最低總分C以上(含C)。
(四)錄取方式
采取“學校分時間段、學生分批次”的錄取方式。市招生辦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和各批次考生報名情況,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