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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普通高中派位招生的通知

#中考#簡介還沒人從杭州市教育局獲悉,浙江省杭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派位招生通知已經發布。詳情如下:

相關區教育局、相關直屬學校(單位):

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於2022年杭州市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2022〕2號)的有關要求,做好2022年杭州市(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西湖風景區,下同)省級重點普通高中、省級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及其龍頭分校招生工作。

壹、招生學校(校區)和招生名額分配

2022年15學校(21招生單位)招收名額分配生(以下簡稱分配生)。其中,杭州市高級中學宮媛校區、杭州市第二中學濱江校區、杭州市第四中學下沙校區、杭州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杭州市第十四中學鳳起校區、浙江大學附屬中學玉泉校區、杭州市薛軍中學西溪校區、杭州市長河高級中學等學校(校區)的分配招生名額,是除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特色班以外的所有學校(校區)2022年城市招生計劃數的60%。分配的招生名額杭州高級中學錢江校區、杭州市第二中學東河校區、杭州市第四中學吳山校區、杭州市第七中學轉塘校區、杭州市第十四中學康橋校區、浙江大學附屬中學丁嵐校區、杭州市薛軍中學紫金港校區、杭州市袁青中學、杭州市薛軍中學海創園學校、杭州市第二中學錢江學校、杭州市高級中學錢塘學校、杭州市第四中學江東學校、杭州市綠城雨花學校。按照上述規定,現將2022年各校(校區)招生人數公布如下。

註:1。上表中的“總招生計劃”不包括部分學校(校區)面向蕭山、余杭、臨平、富陽、臨安的招生計劃。

2.分配生源招生名額=(總招生計劃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特色班招生計劃數)×分配生源。

3.杭州綠城育華學校是壹所民辦學校,學費17500元/學期,住宿費3500元/學期。

二、初中學生推薦名額分配原則

生額分配以城鎮初中應屆畢業生人數為基礎基本平衡(其中民辦初中2065438+2009年自主招生人數計入2022年應屆畢業生人數,下同)。根據2022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和市區初中畢業生總數,確定推薦派位生比例,原則上根據該比例和初中畢業生人數確定初中推薦派位生人數(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 *)核定。學生推薦名額分配由各初中等額推薦。

三、生源分布的基本條件

1.具有杭州市初中註冊學號,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的畢業班學生。

2.自覺遵守《浙江省中小學生行為規範》和《初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試行)》,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全部合格,獲得三項及以上優秀(A類)項目,綜合評語中品行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序

1.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成立分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監督本區初中分配生推薦工作;初級中學應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分配生推薦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分配生的推薦工作。

2.初中學校要在我局確定的分配生源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結合本校實際,以素質教育和全面教育理念為指導,以公正、公平、公開為原則,制定名額分配生源推薦實施辦法。

初中學校分配生的推薦必須堅持綜合評價、擇優推薦的原則,對符合分配生基本條件的學生采取綜合評分的辦法,即根據學習成績綜合評分、綜合素質評價。其中,學業成績(由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科學與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 * *、初中第二學期上述五科初壹年級集中考試成績按壹定比例折算組成)占比不低於95%,德育、體育、美術、勞動、科技綜合素質評價占比不超過5%。

初中學校在制定推薦名額分配生實施辦法時,應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各校制定的《名額分配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報各區分配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審核通過的學校配額分配推薦實施辦法及時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3.初中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和公告欄(不少於3天)公示學生名額推薦實施辦法、學校可推薦人數等相關信息,及時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公布。

4.根據學校《名額分配學生推薦實施辦法》,初中在學生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對申請的學生進行綜合評分,根據綜合評分對所有申請的學生進行排名。綜合成績成績和預定排名要向所有報考的學生及其家長公布。

5.對綜合成績和排名結果無異議後,由相關學生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選擇自己的學校(校區)。學生必須與家長簽字確認是否選擇或放棄分配生的推薦。學生和家長在選擇分配學生的學校(校區)並簽字確認後,壹定不能放棄。初中將推薦分配學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布(不少於3天),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校內推薦分配學生名單。

6.5月26日9: 00至5月27日15:00,初中通過杭州市各類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我校確定的派生推薦名單及相關信息。

7.被分配的學生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後被錄取。市教育局根據省重點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範學校及其龍頭分校(即第壹批招生學校集中統壹)面向市區招生的招生總計劃,劃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基本控制分數線(即第壹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集中統壹,原則上按第壹批招生學校招生總計劃,比例約為1: 1.05)。各招生學校(校區)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在達到基本控制分數線(含以上)的推薦學生中,按照不低於95%的錄取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被分配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後續招生。

動詞 (verb的縮寫)相關要求

1.名額分配招生是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學校壹定要高度重視,及時準確地向師生和家長傳達相關政策,規範、透明、公正地做好名額分配推薦學生工作。

2.堅決杜絕不正之風。對於在推薦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壹經查實,將嚴肅追究主管教育部門、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取消相關學生的推薦資格。

根據20265438年8月印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育部[2021]34號)的有關規定,我局擬調整城鎮普通高中招生辦法,從文件下發後入學的壹年級學生(即2026 54 38+0年級壹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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