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這些情況,私立學校很大程度上還得靠自己的努力。比如,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是關鍵。
教育部:嚴格執行“十個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劃、無方案組織招生。招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成績;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和變相選調生;
嚴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上課;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吸引學生;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對學生高考成績進行排名,宣傳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在學校對高考進行排名,不得提供非學校的高考分數數據;
嚴禁出現分離國籍、空掛學籍、偽造學籍等現象,不得為非法跨地區招生和非法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