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吳渺受害者:嶽翎和她八個月大的胎兒。
犯罪者是受害者的配偶。
事情概述:
事情發生在臘月二十八(2014)淩晨左右,28日6點左右,嶽翎的家人接到吳陳樓村村支書的通知(嶽翎5點被車撞死,事發後其實是被毆打致死,偽造偽證)。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機關逮捕,案件正在審理中。
家庭簡介:
吳渺和嶽翎是夫妻(夫妻結婚11年),育有兩個兒子(最大9歲,最小7歲)。* * *他們都是管理木制品加工廠的,吳渺經常外出不歸。嶽翎基本上管理工廠,吳渺管理財務。嶽翎只有少量的錢來支付家庭的基本生活費用。
夫妻感情:
吳渺經常外出,因此夫妻倆經常吵架,並多次毆打嶽翎。吳渺的父母和哥哥縱容她毆打嶽翎。
受害者嶽翎概述:
嶽翎是壹個從小學習成績優異的好學生。婚後,她被十裏八村稱贊為好媳婦。她聰明能幹,老有所養,家務和工作都是壹把好手。
犯罪人吳渺概述:
我和老婆結婚的時候,家裏很窮。經過幾年的共同努力,夫妻倆擁有了自己的加工廠。最近兩三年,他們經常和妻子離婚(懷疑有外遇),在受害人死前簽離婚協議。
動機:
這是壹個有預謀的殺害妻兒的行為。
壹:死者生前壹個月左右,他們簽訂了離婚協議(房產和外債歸被害人嶽翎所有)。二:作案前壹天(臘月二十七),通知債務人在臘月二十八結清貨款(27日收回債務人所欠債務,28日通知其轉賬)。
三:事發前切斷監控電源。
四:事發後偽造車禍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