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對象
具有華陽鎮(石獅鎮除外,下同)、開發區(黃梅鎮除外,下同)常住戶口的2010小學生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原則
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以戶籍為前提,在入學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指屬於自有產權的居住房屋或屬於公有產權的租賃房屋並領取房屋租賃證)的基礎上,購買花粉學區房入學。
第三,學區劃分
1,市二中:
(1)華陽鎮、開發區非農業戶籍,合法固定住所在以下線路範圍內:何斌南路東延-華陽南路-華陽北路-文昌路-東昌中路-華陽東路。
(2)北陽門、方鑫、周家崗、楊家巷、南亭、李記、錢家邊、李巷口、夏店等華陽鎮9個村委會(社區)具有戶籍,在上述9個村委會合法永久居住並實際居住。
2.市三中:
(1)華陽鎮、開發區非農業戶籍,合法固定住所不在二中學區紅線內。
(2)開發區內商輅、西廟、三臺閣、三裏井、寨裏、羊塘崗、赤崗等7個村委會具有戶籍,在上述7個村委會(社區)合法永久居住並實際居住。
四。其他事項
1.學生的戶籍應與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和合法固定住所壹致。如有不壹致,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
2.被拆遷戶因拆遷等原因未重新購房的,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及相關材料,可按原居住地安排;家庭拆遷後,重新購買房屋,但尚未取得房產證。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及相關材料,學區內學校可根據新購房地點安排。
3.已在本市其他鄉鎮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學區接受義務教育;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子女由教育局安排就讀石獅等初中。
4.其他未盡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時間
7月中旬,學生到教學區學校報名,各初中調查核實。
7月下旬,學生義務教育錄取通知書發放。
句容市教育局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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