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的規範管理,建立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管理、學習和生活秩序,在《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守則》的基礎上,制定《中學生違紀行為處理實用辦法》。
壹、壹般違紀的定義:
1,遲到,早退;不接受老師的教育,不尊重老師。
2.上課不認真聽講,不認真完成作業,經常抄別人的作業,或者長時間不完成作業等學習任務。
3.不遵守課堂規則影響課堂紀律,故意擾亂課堂秩序和自習秩序,影響學生學習和教師上課,導致教師無法實施教學和輔導,影響十分惡劣。
4.帶上手機,mp3播放器,MP4等。進校園。
5.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大聲喊叫。
6、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毀壞花草樹木,踐踏草坪,破壞綠化;。
7.故意損壞公共財產;在走廊、教室墻壁、黑板、桌椅、廁所等公共財產上塗鴉、塗寫或刻畫。
8、掉隊課。
9、體育課(課間)出門,進自行車區。
10,不文明行為,罵人,起外號,起哄。
11,在校園裏騎自行車;不在指定地點停車。
12,服裝,發型不符合學校要求。
二、嚴重違紀的定義:
1,壹般違紀重復三次以上。
2、不接受批評教育,頂撞老師。
3.無故曠課3節以上(包括早自習、飯後自習、升旗儀式、課間練習、集體活動)。
4.在校打架(涉及外人),尋釁滋事,向同學要錢要東西。
5.抽煙喝酒;偷別人的東西。
6、攜帶管制刀具等武器進入校園。
7,男女同學關系過於親密,個人行為不檢點。
8、出入網吧、遊戲廳;住校的學生晚上不回家。
9.未經學校批準,擅自請假離開學校。
10,勾結校外未成年犯,合夥鬧事。
11、其他嚴重違反《中小學生行為規範》和《中學生行為規範》的行為。
三、關於對違紀學生的處理:
1,處罰種類:
對違反紀律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和悔改表現,給予以下處分:
(1)批評教育(2)學校警告(3)停課反省(4)記過(5)勸退。
2.處罰措施:
(1)批評教育:對於壹般違紀者,班主任會對其進行警告,並與家長溝通,讓其在課堂上進行檢討。(2)警告:壹旦嚴重違紀,認錯態度好,配合好的家長給予警告,全校檢討,記錄在案。
(3)停課:兩次以上嚴重違紀者,或嚴重違紀者,給予警告,並記錄在案。(4)記過:嚴重違紀三次以上者,嚴重警告者,記過並記大過。(5)勸導:對多次嚴重違紀、態度惡劣,家長拒不配合,情節嚴重、影響極壞者,經多次教育,建議其更換就讀學校。
四、關於打架鬥毆這種嚴重違反紀律的處理規定:
1.如果雙方發生沖突,先打人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2、持棍棒、磚頭、武器等打人者或兩人以上打壹人,勸其退學。
3.在學校教唆他人幫助其打人的,對教唆者和參與者均處以記過以上處分。
4.勾結校外人員參與打架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如果與他人發生矛盾,在場的參與者不會勸阻,而是噓、拉架,拉拉隊隊長(未開始)給予上述處罰。
6.欺負高年級到低年級學生的,按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動詞 (verb的縮寫)補充說明:
1.學生在校期間受到的處分(記過以上)必須按規定記入學籍檔案。受處分期間屢教不改或再次違紀的加重處分。
2.畢業時未註銷學籍者,不發畢業證書。
六、違反校紀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從輕處罰:
1,能主動承認錯誤,如實交代錯誤事實,檢查深刻認識,並有悔改表現;
2.那些真的被別人脅迫或誘騙,並能主動揭發和承認錯誤的人;
3、在違紀過程中,積極有效地制止事件(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七、違反校紀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從重處罰:
1.拒絕承認錯誤的人;
2.在調查中提供偽證,給調查造成困難的;
3.同時違反多項校規者;在我們學校受過處分的人;
4.指使、教唆或者夥同他人打架、放火,為他人提供兇器,擴大事態,不如實報告,故意隱瞞真相,與校外人員串通鬧事的;
5、集體(團夥)違規的主要組織者;
6.違紀後,認錯態度不好的。
7、屢教不改或受到第二次紀律處分。
8.學科群體中的組織者和策劃者。
9.那些糾纏別人讓事情變得更糟的人。
10,與校外人員勾結。
11.那些威脅要對檢察官和證人進行報復的人。。
12,攜帶管制刀具等。
八、其他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罰的行為:
1,嚴重違反學校gfd規範,屢教不改,影響惡劣;在校吸煙屢教不改或組織與他人串通吸煙的;
2.反復亂扔紙屑雜物,傾倒垃圾,屢教不改者,影響惡劣;
3、尋釁滋事,侮辱毆打同學,情節嚴重的;與校內外人員或者團夥勾結,打架鬥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在校外鬧事,情節嚴重,損害學校聲譽的;
4.故意毀壞公共財產,或者因損壞公共財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課間追逐打鬧或在教學樓、實驗樓等非運動區域玩耍。
多次盜竊他人財物的;?
6.嚴重幹擾教學秩序,對抗教師教育管理,辱罵、威脅教師,侮辱教師人格尊嚴,影響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