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名執法隊員表示,新建的道路屬於市區主幹道,不允許私自懸掛違法條幅,而且這些條幅也沒有經過審批。
根據當時現場的照片,街上三家服裝店的門牌下都掛著紅色橫幅。第壹家服裝店的橫幅上寫著“不知道為什麽,我就是想掛個橫幅”,隔壁另壹家服裝店的橫幅上寫著“不知道為什麽,我就是想湊熱鬧”,最後壹家服裝店的橫幅上寫著“不知道為什麽,我就是想拉壹個比他們好的”。三條橫幅相互呼應,讓正在檢查的執法隊員哭笑不得。
65438+10月5日,寧波市綜合執法局新建中隊壹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新建道路屬於市區主幹道,不允許私自懸掛違法橫幅。根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壹款規定,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築物的陽臺、窗外和屋頂,不得懸掛、堆放有礙市容和危及安全的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該工作人員稱,由於4日早上7點三家店都沒有開門營業,所以沒有問服裝店老板為什麽要掛這些橫幅。
由於這些橫幅未經審批,在現場,執法人員使用工具將橫幅拆除。因為及時發現他們沒有太大影響,所以沒有對三家店進行處罰。
據了解,這種另類的橫幅在當地已經不是第壹次了。去年8月,壹些店鋪為了吸引眼球,表達追求時尚的態度,私自懸掛未經批準的橫幅,執法人員也進行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