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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的處理結果

10月24日,新聞媒體報道了陳在伊春帶嶺區上訪的事情後,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註。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領導及時趕赴帶嶺區,與當事人見面,表明工作態度,並向媒體說明情況,減少不良社會影響。65438+10月25日,市委、市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帶嶺區,對陳訴求進行全面調查。

經查,陳長期上訪是因其丈夫2003年因故意破壞非典檢查站設施被勞動教養所致。經調查核實,2003年6月26日,帶嶺公安分局通報稱,根據宋立省的違法事實,經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準,給予其壹年零九個月的勞動教養。2003年6月30日,陳到宜春市信訪辦上訪,以有精神病為由,要求解除勞動教養。2003年7月2日,專業醫療機構對宋作出延遲心因性反應,限制責任能力醫學鑒定。伊春區法院於2003年6月5438+065438+10月2日作出解除宋立省勞動教養的判決。但帶嶺區公安分局仍對宋立省實行勞教外教養,致使宋立省的勞教未能及時中止。

關於陳在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5日被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期間被毆打致殘的舉報,經認真調查核實,沒有證據證明陳受到體罰虐待。據調查,陳於2007年6月1990+10月17日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被摩托車撞倒,腰部受傷。9月,1991被省司法鑒定為“胸椎12腰椎壓縮骨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目前下肢癱瘓的原因經哈爾濱醫科大學診斷為腰椎損傷復發,多次治療仍未痊愈。

關於陳反映2007年4月在京采訪時孩子走失的問題,經調查核實,帶嶺區采訪人員處理不當,未將孩子壹同接回,導致孩子走失。雖然多方尋找,也沒能找到。

市調查組在查清事實的同時,也認定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帶嶺公安分局原局長和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局長魏連祥對陳的上訪事件負有責任。帶嶺區現任工會主席、前信訪辦主任對陳孩子的失蹤負有直接責任。對事件責任人的初步處理如下:帶嶺公安分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長魏連祥被免職並立案調查;市公安局法制辦副主任楊久民被撤職查辦;時任帶嶺區信訪辦主任、現帶嶺區工會主席的楊海峰被撤職查辦;帶嶺公安分局原局長華陽已被雙開,並因另壹起案件被追究刑事責任。

陳上訪涉及的其他責任人正在接受宜春市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鑒於相關執法部門的執法過錯,帶嶺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啟動國家賠償。帶嶺區政府將繼續負責陳的生活照顧和治療,並將繼續承擔其丈夫在精神病院的治療費用。由於陳沒有住房,帶嶺區繼續為她提供住房。宜春市和帶嶺區將繼續加大對陳失蹤兒子宋繼德的搜尋力度。

此外,調查組還發現,宋立省在被勞教前多次制造事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陳作為家屬,在2001左右被丈夫查出患有精神疾病,對其在生活區周邊尋釁滋事的行為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

宜春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單位認真吸取陳事件的教訓,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最近,市委根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出臺了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十項規定”,同時也作出了《關於進壹步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要認真梳理現有的信訪積案,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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