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全國性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兩種。普通高中新生只有通過合格考試,才能參加該科目的選考。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的偏科;有利於學校準確掌握學生學習情況,改進教學管理;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與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
堅持綜合考核,促進學生完成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學習。堅持自主選擇,為每個學生提供更多選擇,促進學生學科興趣和個性發展。堅持統籌兼顧,促進高中提高教學,服務高校選拔學生,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和學習壓力。
考試類型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合格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選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考錄取考生總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目的是檢查所有高中學生是否達到普通高中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可稱為“夯實基礎”。合格科目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也是普通高中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控的重要參考。